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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稅收主要分為哪四類

法律分析:稅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1.流轉稅。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壹類稅收。2.所得稅。指以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的壹類稅,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等等。我國目前***有19個稅種它們分別是: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關稅、船舶噸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從2000年起暫停征收)。"五壹"假期在即,多家國際酒店集團以"營改增"為名進行漲價,引發社會各層面對"營改增"的誤解。就此問題,國家旅遊局和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新聞發言人在回答中國經濟網記者提問時指出,旅遊企業特別是飯店業要正確理解、嚴格落實"營改增"政策,加強行業自律,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五壹後,生活服務業等幾大領域將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增值稅和營業稅是我國兩個重要的流轉稅稅種。"營改增",就是由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而不是在原征收營業稅的基礎上再征收壹道增值稅。

增值稅與營業稅的計算方式不同:營業稅直接依據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稅銷售額為含稅銷售額;而增值稅要扣減成本費用中的進項稅額後,再最終確定應納稅額。"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由原來的道道征稅變成環環抵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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