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公司名稱必須為英文,目前不接受中文註冊,普通公司以PTE. LTD.結尾。
2、新加坡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標準是1萬新元,沒有上限。新加坡公司通常對註冊資本的繳足無嚴格的時間期限,且不征收印花稅。
3、新加坡公司註冊地址必須在新加坡本地,如註冊地址有更改,必須在14天內通知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
4、新加坡公司經營範圍可以自己選擇最多可以選擇兩個營業項目,特殊行業需要政府特備批準。
5、公司董事必須是高於18歲的自然人可以由壹名或者多名組成,但至少有壹名是新加坡本地董事。
壹、成立物業管理公司程序:
1、根據上述成立條件,準備材料和文件;
2、向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3、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法人註冊登記和開業登記;
4、到稅務部門進行稅務登記,以及到公安機關進行公章登記和刻制。
二、成立物業管理公司所需材料:
1、股東、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
2、擬設立公司的名稱、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及投資人出資比例;
4、註冊地之房產證與租賃協議復印件;
5、財務人員上崗證與身份證復印件,照片2張;
6、其它規定的註冊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