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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視中發現領導幹部涉嫌違紀線索、工作作風突出的,應該怎麽處理?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開展了4輪巡視,涉及31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家中央單位、6家中央企業和2所部屬高校,發現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形成47份巡視反饋報告。

巡視是懲治腐敗的壹把“利劍”,也是審視當前反腐形勢的壹面“鏡子”。仔細閱讀這些“檢查清單”,有利於“把脈”當前反腐形勢,為下壹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找準著力點。

鎖定“高發區”

縱觀“巡視清單”,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開發、國有企業、政府采購、科研資金、民生資金等領域的腐敗幾乎涉及所有被巡視的地方和單位,堪稱當前腐敗問題的“高發區”和“重災區”。

由於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開發等領域存在腐敗問題,被中央巡視組點名的地方和單位占被巡視地方和單位的60%以上,反映了當前這壹問題的普遍性。

檢查發現,近10省份存在國企、政府采購等領域腐敗問題;科研經費管理中的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壹些部門、單位和高校。

民生資金原本是老百姓的“救命錢”,在壹些地方卻成了腐敗分子的“唐僧肉”。檢查發現,這壹問題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雖然不具有普遍性,但性質惡劣,是當地幹部群眾反映比較集中和強烈的問題。

此外,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管理、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科技、組織人事、政法系統等部門和領域的腐敗案件在壹些地方相對集中,有的違紀違法案件多發,有的呈上升趨勢,有的地方還出現了“窩案”。

瞄準“關鍵人物”

由於權力過於集中,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壹把手”違紀違法問題頻發,這是這四輪中央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

早在去年首輪巡視中,中央巡視組就發現,壹些地方對“壹把手”的管理和監督不到位,個別領導幹部信仰動搖、思想滑坡、品德失範。在隨後的幾輪巡視中,同樣的問題被反復提及:壹些地方“壹把手”違紀違法案件不僅數量多,而且危害大;壹些地方“壹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壹些地方對省級機關和地方“壹把手”的監督不夠有力,黨政“壹把手”不斷發案...

不僅是手握權力的“壹把手”,很多基層領導幹部也容易滑向腐敗的深淵。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這些人“胃口大開,目空壹切,為官不為”,他們的違紀違法行為往往直接觸及群眾利益,影響惡劣。

巡視中發現,存在“小官貪腐”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占被巡視地方和單位的四分之壹以上,有的基層尋租機會較多,“蒼蠅式”腐敗問題突出,“小官貪腐”問題嚴重;壹些地方基層和農村幹部腐敗現象呈上升趨勢,侵害群眾利益的現象突出;壹些單位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紀律寬松軟,基層腐敗案件多發,反腐敗鬥爭形勢嚴峻...

值得關註的是,中央巡視組在最新壹輪巡視中提出了“能人腐敗”的問題,指出壹些地方和部門在選拔領導幹部時重才輕德,缺乏日常監管,給所謂的“能人”很多機會和很大的尋租空間,容易滋生腐敗。

切斷“腐敗之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作風建設,出臺八項規定,整治“四風”問題,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選拔任用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列為中央巡視組主要關註的問題。

經過四輪巡視,官商勾結、拉幫結派、跑官要官等問題逐漸浮出水面,這些腐敗的路徑必須徹底切斷。

有些官員和商人走得很近,他們互相不關心。有的直接插手工程,搞權錢交易,有的通過“身邊人”輸送利益。

壹些領導幹部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山頭主義”,不僅組織渙散,而且滋生腐敗,往往造成“窩案”、“串案”、“塌系統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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