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並購重組的稅務
並購重組泛指在市場機制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主要表現為兩個以上公司合並、組建新公司或相互參股。並購重組過程中,通常會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所得稅,無論對於企業還是個人,積極的稅務籌劃,都可以大大降低並購重組的稅負成本。
1、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壹種稅。納稅人範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
2、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
3、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
4、營業稅
營業稅(Business tax),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壹個主要稅種。
5、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