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妳會申報個人所得稅嗎?怎麽舉報?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年收入達到654.38+0.2萬元以上的個人,無論是否已足額納稅,都應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離申報截止還有十天,在12萬元申報的最後時刻,還在猶豫的人肯定有所隱瞞。是否舉報是個問題。
1.誰需要自己報稅?
以下五種人不申報,稅務機關發現後可按稅收征管法處理。
凡在我國負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五種情形之壹的,應按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壹)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二)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三)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四)無扣繳義務人取得應稅所得;(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個人收入合計654.38+0.2萬多,個人所得稅尚未申報。妳在擔心什麽?
第壹,不露富是中華民族的傳統。財產性收入已申報,稅務局已掌握,信用網絡已連通。如果更多人知道了,會不會有危險?
二是非工資收入(如房屋轉讓、出租)已申報,財產可能公開。別人把我當姐姐叔叔了怎麽辦?
第三是申報我的收入。有人調查過我的收入來源。我不知道該怎麽辦。
第四,作為公職人員,額外收入高到引起社會關註,影響職業發展怎麽辦?
第五,收入申報,單位同事羨慕嫉妒恨。如何面對?
第六,沒聽說12萬多沒有申報就處理了。我申報的時候會不會惹事?
第七,我報了壹筆巨額收入,造成社會貧富差距拉大。我有責任嗎?
八是別人沒舉報。我為什麽要舉報?
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官員最糾結,其次是公職人員。國資背景的企業高管,要下決心申報全部收入,並不容易。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任何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的人都會糾結於申報。
第三,年收入1.2萬以上。不申報個稅會怎麽樣?
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個人在納稅申報期內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在查明後壹般會通知個人進行納稅申報。在檢查扣繳單位時,審計還可能處理654.38+0.2萬元的申報。
經核實,納稅人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未自行申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壹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即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壹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未辦理納稅申報,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四、收入未達到654.38+0.2萬以上。為了完成任務,稅務局要求我們單位報幾個人,還是不報?如何舉報?
為什麽稅務局要妳們公司上報654.38+0.2萬以上的人數?可能有以下原因:
第壹,妳公司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部分白條入賬,員工收入無法確定。稅務機關懷疑妳公司有人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
第二,妳單位發工資獎金多,是個效益比較好的單位。如果不報,以後可能會發現,主管稅務機關可能有壹定責任。
第三,年收入654.38+0.2萬以上的報考人數,已被地方政府視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如果報名人數少,會影響當地政府的形象。比如2011年,北京12萬以上報考人數約74.5萬,河北約7.5萬,北京戶籍人口約13萬。河北大概有7000萬人。面對* * *共富的口號,河北如何感受?去年654.38+0.2萬申報人數較少的地區,壹定會加大稅收征管稽查力度,把申報人數提高到應有的水平。
第四,年收入1.2萬的自行申報人數是稅收工作計劃的壹部分。上級部門必須完成65438+20萬的目標,基層局無能為力。請理解他們。
第五,企業正常運營,至少老板年收入在654.38+0.2萬以上,否則可能與其身份不符。這是有罪推定。
如果要求完成申請人數,建議企業幫助稅務局完成申請人數。
企業賬上並沒有反映有的人年收入達到654.38+0.2萬以上,但還是要申報,需要註意以下問題:
1;公司的所有收入是否已經由全體員工全額申報,如果已經由全體員工全額申報,並且沒有人達到1.2萬以上,那麽妳找幾個人虛假申報,可能需要補個人所得稅。
2.如果有壹部分個人所得稅已經繳納但沒有全部詳細申報,可以用這部分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分攤給申報的人,這樣就不需要補稅了。
3.如果沒有人年收入超過1.2萬,而且我也沒有多余的稅可以分攤,但是我必須申報,不想補稅。最好從那些可以申報的人身上找到個人所得稅的免稅收入,比如炒股收入,購買理財產品收入,銀行存款中獎彩票利息收入,這樣就湊成1.2萬。
5.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該在哪裏申報?
納稅人只要在以下其中壹個地方申報年收入,就不用在其他地方重復申報。而且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只能在壹個地稅機關申報,不能在多個地方申報。但要註意納稅地點的順序,避免申報地爭奪稅源。
基本原則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所在地、支付工資的單位所在地、代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所在地。壹般情況下,妳現在的工作地點是654.38+0.2萬人申報的地方。最後,最下面是戶籍所在地。
如果真的沒有地方申報個稅,居住地是妳最後的選擇,居住地稅務機關必須受理。
如果您有多個帳戶,請選擇壹個公共帳戶。壹旦賬戶註銷,相關稅務信息可能就不屬於妳了。妳可能不清楚自己巨額財富的來源。
申報地點的具體要求是:
(壹)在中國境內有單位就業的,向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聘用、受雇單位的,由他們選擇並向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三)在中國境內沒有雇主、雇員,年度所得項目包括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的,向實際經營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四)在中國境內沒有辦公、就業單位,在年度所得項目中沒有生產、經營所得的,應向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在中國的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應選擇並向當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應當向在中國境內有經常居住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經常居住地,是指納稅人離開住所連續居住壹年以上的地方。
六、個人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但在平時取得收入時已足額納稅。為什麽年底還需要申報?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的規定,個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的,無論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也無論是否在年末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申報,都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如果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或者未足額扣繳稅款,個人沒有申報義務,將難以確定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法律責任,從而影響稅法的實施和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因此,在我國個人所得稅采用分類所得稅制的現狀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個稅法,賦予了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
壹是有利於培養納稅人誠信納稅意識,明確納稅人法律責任,提高納稅遵從度;
二是有利於稅務機關加強稅源管理,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三是有利於加強分析比較,進壹步推進個人所得稅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四是有利於為下壹步過渡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混合稅制創造條件、積累經驗。
第五,可以證明妳是光榮的納稅人,增強公民的自豪感,因為國家的建設有妳的貢獻。
以上是我為妳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妳通過以上知識已經有了大概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