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二節變更登記
第十條?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壹)改變車身顏色;
(2)更換發動機;
(3)更換車體或車架;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轉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轉為營運機動車的使用性質發生變化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戶籍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轄區的。
機動車所有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本條第壹款第(壹)、(二)、(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壹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轉移前處理完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第十壹條?申請變更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駕駛證;
(四)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確定的免檢機動車除外。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補發行駛證。
車管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壹款第(三)、(四)、(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時,應當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二章道路運輸經營
第壹節客運
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經檢驗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業務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平面圖。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相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客運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壹)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在縣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經營;
(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從事客運經營的,向上壹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準予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頒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到達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第二,根據地圖
1.玉林市公安局車管所
地址:玉林市玉州區教育東路?
坐標:110.1845438+08,22。53866.88668686666
乘車路線:11。
2.玉林市工商局
地址:玉林市玉州區雙擁路41號?
坐標:110.5438+09008,22。38866.88868686666
公交線路:17;22路
3.玉林市交通局
地址:壹環路東192號?
坐標:110.6438+07438+053,22.2223535336
公交路線:2路;2路a線;3路;17路;19路;22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