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職工身份參加的社保會自動合並,因為國家建立了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以該號碼參加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會自動合並;
2、不同地方的社保可以合並,需要攜帶證明材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參保憑證,再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新社保機構審核後辦理轉續手續;
3、跨省流動就業時,可在新就業地建立新的社保關系,並由用人單位提出轉移申請,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4、家裏繳納了新農保和社保的,可以辦理賬戶合並手續,之後選擇其中壹種社保繳納方式進行繳納。
社保合並的影響:
1. 繳費記錄整合:合並後,個人在不同地區的社保繳費記錄將整合在壹起,便於管理和查詢;
2. 統壹賬戶管理:個人社保賬戶將統壹管理,簡化了跨地區轉移接續的手續;
3. 權益保障增強:社保合並有助於保障個人權益,特別是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
4. 提高社保效率:合並操作有助於提高社保管理的效率和服務質量;
5. 便利流動人口:對於經常跨地區流動的勞動者來說,社保合並大大方便了社保辦理流程。
綜上所述,社保合並的情況包括職工身份參加的社保自動合並、不同地方的社保可以合並、跨省流動就業時可辦理轉移手續、家裏繳納了新農保和社保可選擇壹種方式進行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