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必須登記為壹般納稅人;
2、年銷售額低於500萬元的企業,默認為小規模納稅人;
3、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壹般納稅人;
4、分公司如果納稅標準沒有超過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且總分公司分別在不同地方納稅,分公司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與壹般納稅人的區別:
1. 納稅額度標準:小規模納稅人通常指年銷售額未超過規定的標準,而壹般納稅人沒有銷售額限制;
2. 稅率應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較低的征收率,壹般納稅人適用正常的增值稅稅率;
3. 發票開具: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是普通發票,壹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 稅務申報:小規模納稅人的申報周期通常較長,可能是季度申報,而壹般納稅人多為月度申報;
5. 進項稅額抵扣: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壹般納稅人可以抵扣符合條件的進項稅額。
綜上所述,公司是否為小規模納稅人或壹般納稅人的判斷主要根據年銷售額和業務類型來確定,其中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必須登記為壹般納稅人,年銷售額低於500萬元的企業默認為小規模納稅人,而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壹般納稅人。此外,分公司如果納稅標準沒有超過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且總分公司分別在不同地方納稅,分公司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
法律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三條
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行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壹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壹般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第五條
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壹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壹經登記為壹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