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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把已退稅款退還給稅務局

選擇郵遞申請的,納稅人需將申報單郵遞至按本公示第九條明確的負責人稅務局所屬省、自治州、市轄區和省級城市稅局公示的詳細地址。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的,應向稅務機關提交退稅申請報告、稅務登記證副本、領取並填寫《退稅申請表》。退稅就是指因種種原因,稅務局將已繳稅款按照規定以及流程,退還給原來的經營者。退稅程序流程,經營者向稅務部門明確提出退稅申請,稅務局審核後,依據不壹樣的狀況,進行辦理。值得壹提的是,申請退稅必須要落實國家經濟發展和稅收優惠政策。

壹、辦理退稅的流程如下:

1、由納稅人攜帶有關證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登記表;

2、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申報;

3、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4、批準後,核發給企業退稅登記。

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註銷退稅登記。

二、個稅退稅的條件如下:

1、上壹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壹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壹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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