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征納關系的建立壹定是建立在法治社會。和諧征納關系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諧征納關系需要人人遵紀守法,和諧征納關系更需要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文明執法、依法執法、公正執法。在現實的稅收環境中,
因稅收政策自身因素、"用稅人""征稅人""納稅人"因素等不和諧的音符侵蝕著稅收的法制環境。其主要表現在:
壹、政策執行的不公平性。
依法征稅是稅務人員的天職,但"征稅"在有的時候難以做到"依法",其中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自身的因素,也有社會不良風氣的幹擾。
1、稅務人員"面情"觀點嚴重,法紀觀念淡薄。稅收政策最終是要依靠稅收人員來落實,所以在執法的過程中很難真正的實現自我"超脫"。在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領域,是行政執法機關的天下。雖然中國的法制不健全只是壹個方面,但更重要的在某些人的眼裏,法律成了其個人行使權利的工具,"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知法犯法"。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有的時候演變為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固定性"稅收的背後體現的是壹種法律"靈活性"。如:稅務機關內部人員的"私人稅收"、"親戚稅收"實行"近水樓臺先得月"的政策,因為"要合群"、"要兄弟感情";對"沾親帶故"稅收,則看其"臉色"和"管事"的大小行事,因為要"生存"、要"位子",不得不"瞻前顧後"、"察言觀色"。剩下的就是"無牽無掛"的納稅人,要麽"死纏硬磨"、"耍狠施潑",要麽實行"感情投入",要麽老老實實的聽話。對這壹類的弱勢群體,稅務執法人員總是鐵面無私:嚴格依法行政、應收盡收、應罰盡罰。還有壹類明智的納稅人:按規定履行義務、按規定享有權利,不惜代價請"高手"進行稅收籌劃。最終是"老實的、不懂政策的納稅人吃虧"。
2、地方行政幹預。稅務機關作為行政執法機關,獨立依法行使稅收執法權,但現有的行政體制,特別是實行經費零增長以來,稅務經費收入有求於地方、領導的任免地方有"建議權",所以執法受地方政府的牽制,極大影響了稅務機關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動。如:地方政府對納稅人上訪,尤其是對集體上訪,總是從穩定大局出發,出面幹涉稅收工作。從某種程度上講,慫恿了納稅人的違法行為,納稅人從中"受益"後,形成了遇事找政府的惡性循環,而不去尋求復議或訴訟的正當救濟途徑。又如:為了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將稅收作為營造寬松環境的突破口,實行稅收"打包"或違背稅收政策搞減免等等。
3、地區間的稅務執法大相徑庭。特別是在個體、私營企業以及個人的稅收上,由於這壹類的納稅人普遍未建賬,收入很難核實,所以在稅款的核定上地區間的懸殊較大,並且其基本的走勢是農村高於縣城,縣城高於城市。甚至於在財政收入形勢的個別地方,對車輛稅收、個體(或個人)稅收幾乎無人問津或收個"毛皮",形成大量的漏征漏管。
二、偷稅等違法行為的普遍性。
在現如今的《征管法》應當是比較完善的壹部法律,對納稅人的稅收征管,稅法上都壹壹作了詳盡而具體的規定,但由於納稅人的法律意識普遍淡薄,尤其是稅收法律意識,稅收違法行為比較普遍。如:納稅人的建賬管理問題,稅收征管法明文規定: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都應當建立健全賬務,對確無建賬能力的,由納稅人申請,並且必須經稅務機關"行政許可",方可建立簡易收支粘貼簿,否則,稅務機關就可依法予以罰款。但目前個體、私營業戶即不建賬又不申請的違法現象比比皆是,不按規定登記、不按規定申報、不按規定繳納的現象在各地幾乎是壹個***性問題。稅務機關對企業單位的納稅檢查幾乎是屢查屢有,個體工商戶是不言而喻。不能想象在壹個偷逃稅盛行、征納雙方矛盾尖銳的社會,會是存在和諧的征納關系;更不能想象在壹個不以偷稅為恥反以為榮的社會文化中,會綻放出和諧的花朵。
三、稅務執法隊伍素質偏低。
稅務機關是執法機關,稅務人員規範、準確執法的前提必須是自身要知法、懂法。近幾年來,雖然稅務幹部的整體素質有了大大的提高,但由於過去在用人機制的缺陷,稅務機關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基礎脆弱,且年齡現亦日趨老齡化,在日常稅收實踐中接觸的大多是壹些簡單稅收的征收與管理,就是對簡單業務甚至於還有壹部分人員不能夠"單打獨鬥";對新所得稅等方面的政策,特別是涉及查賬征收平時很少觸及,對財務會計知識知之甚少,無法勝任對復雜業務的需要;對壹些電腦查賬、涉外稅收等"高科技"涉稅問題就更是無從談起。從現有基層稅務人員結構上看,精通稅收政策、財務會計知識、稅收相關法律以及電腦知識的尚達不到四分之壹。
壹、加強稅務幹部的素質教育,造就壹支業務素質高、工作作風過硬的幹部隊伍。進壹步加大稅務幹部的執法培訓,以盡快適應當前稅務工作的需要。對於稅務執法人員壹律實行崗前培訓,要堅持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不合格不上崗,並定期組織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執法人員嚴格實行末位淘汰制,對長期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調離執法崗位,或實行強制脫產學習。真正使每壹位稅務執法的人員都能做到熟練掌握稅務業務本領,造就壹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稅務執法隊伍。進壹步加強幹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增強廣大稅務幹部反腐倡廉的自覺性,要堅持以領導幹部為重點,面向廣大稅務幹部,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自覺抵禦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加強法紀教育,不斷提高法紀意識,增強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自覺性,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的影響;加強示範和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
二、增強執法的透明度,實行公開、公正執法。1、實行政策公開,維護納稅人的知情權,提高納稅人的自我保護意識。2、對納稅人特別是"關系戶"的稅款征收、違法處罰,欠稅等情況要置於廣大人民的監督之下,實行公開辦稅,陽光作業,主動、積極接受對納稅人繳稅、處理情況的查詢,進壹步完善對納稅人偷稅舉報的獎勵制度。3、以信息化技術為載體,實現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充分發揮計算機實行"以票控稅"等。4、加大個體、私營業戶的建賬管理工作。對確無建賬能力的,必須作到商品(或產品)進、銷、存的清晰明了,確保國家稅收"應收盡收"。5、按照稅收征管的內在要求完善征管體制、夯實管理基礎,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全面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要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進壹步強化稅源監控,加大納稅評估的力度,積極發揮納稅評估的稅源監控作用。
三、加大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納稅人違法行為中,對比較普遍的管理性違法行為,應規範期初可實行提醒制,對拒不改正的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對納稅人偷、抗、騙稅行為壹經發生就應當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通過加大納稅人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讓違法者得不償失,並且要對納稅人違法犯罪行為實行公開處理,真正作到處理壹個,教育壹大片的震撼作用。長期的實踐證明:對納稅人違法行為壹味偏袒、遷就、放縱,甚至於對正當應繳的稅款還要打折扣,那麽稅務機關的執法就永遠處於被動,執法質量就永遠不能提高,納稅人自覺守法的氛圍就永遠難以形成。增強稅法的剛性還需要各級黨政領導、稅務機關及執法人員形成***識,對不論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貧困山區都要壹視同仁,嚴格依法行政,讓違法者無容身之地。
四、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大量的征管實踐顯示,壹些納稅人不懂法、不守法的問題,常常是導致征納之間出現摩擦或碰撞的主要矛盾,是不和諧現象的集中表現。稅法宣傳是稅務機關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有關的稅法知識,特別是新政策、新規定,做好納稅人的稅收政策輔導工作。
五、更新服務理念,全面推進納稅服務向深層次發展。新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已賦予納稅服務新的內涵,成為法定行政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們要樹立現代稅收服務觀,拓展對納稅人服務的範圍和空間,提高完善對納稅人的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文明、規範的執法服務標準和體系,以"人性化"的服務理念來引導稅收工作,由滿足征管需求為主向以服務納稅人為主的轉變、向"管理服務型"和"執法服務下次"的轉變,引導稅務機關向服務型部門的轉變。
六、轉變工作思路。不但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對稅務工作的思路要有"收入型"向"質量型"放向轉變,對各級稅務機關和稅務幹部的考評不要動輒以收入論英雄,不能把稅收收入計劃完成情況作為政績的唯壹標準。同時,要徹底打破現有的工資分配制度,提高執法崗位的個人待遇,執法風險與執法待遇並存,將稅務執法人員的待遇與執法數量、質量掛鉤,高質量高待遇,以此激活執法人員執法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真正體系尊者人才、尊重知識、以人為本的稅收管理理念。
和諧的征納關系是在科學稅收發展觀的引領下,法治、公平、文明、廉潔得到充分體系的結果,實現了稅務幹部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和諧***處、活力迸發,稅收事業全面、穩步、協調、持續發展,稅收與經濟、納稅人及各行業、各部門***進***贏同步發展。因此,我們只能通過依法行政,建立良好的納稅秩序,更新服務理念,優化納稅服務,才能不斷的改進征納關系,達到和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