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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規範應收賬款管理,公司怎麽收賬會好壹些

5.1應收賬款的核算

5.1.1財務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明細賬,及時反映每壹客戶應收賬款的發生,余額的增減變動,監督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5.1.2 財務部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並對應收賬款賬齡進行分析,提供給銷售部、清

欠辦和公司領導,根據信用政策對應收賬款數額過大或超過信用期、賬齡延長等情況提供預警信息反饋。

5.1.3 銷售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臺賬,詳細記錄應收賬款基礎資料。包括每個客戶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每筆業務的合同號、經辦人員、批準人員,發貨方式和日期,發票記錄,回款記錄和對賬、催收記錄。

5.1.4 應收賬款的發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銷售交易情況和貨物所有權交割情況的有效憑證,包括經過授權審批的合同,經過授權審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戶簽收回執。以上材料應作為銷售貨物、形成應收賬款的原始資料歸檔保存。

5.1.5 發生銷售退回,由銷售部審核批準並負責向客戶索取當地主管稅務機構出具的退貨證明,據此證明開具紅字發票。質管部應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明,倉儲部應清點貨物,依據退貨產品評審表辦理退庫。財務部在手續完備的情況下調整應收賬款及相關業務處理。

5.2 應收賬款的催收

5.2.1 銷售部業務經辦人員對其經辦的應收賬款全程負責,並對客戶的經營情況、催付能力進行追蹤分析,及時了解客戶資金持有量與調劑程度,保證應收賬款的回收。

5.2.2 銷售業務人員應對應收賬款客戶分類管理,信用期限內的應收賬款應及時提醒客戶按約付款,不能放松監督以防發生新的拖欠。超過信用期的應收賬款,銷售業務人員提交分析說明及清收措施交銷售部門領導審閱。對於惡意拖欠、信用品質不良的 客戶應當從信用清單中除名,並加緊催收。催收無果而金額較大的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於超過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記錄壹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戶,爭取在延續、增進相互業務關系中妥善的解決應收賬款拖欠問題,如果逾期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5.2.3 銷售業務人員工作調動,該銷售業務人員經辦或接管的應收賬款應作為主要內容逐筆進行交接,後任業務人員必須接任應收賬款清欠責任,發生逾期呆賬、壞賬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同時追究前任、後任銷售人員的責任。

5.2.4 對於在制定本辦法前已形成的超過訴訟時效並且原銷售業務經辦人已調離本公司又沒有業務往來的應收賬款,由公司清欠部門負責接手清收。

5.3 應收賬款的清查

5.3.1 銷售部業務人員應定期與客戶對賬,對賬結果可使用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加以確認。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應由雙方蓋章,並及時交財務部,確保債權明確有效。雙

方對賬有問題的,必要時由財務部提供對賬支持,和業務人員***同與客戶對賬。

5.3.2 銷售部、財務部、倉儲部門應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應收賬款和庫存商品,對已經發貨實現物權轉移的必須開具發票,核實確認應收款項。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銷售業務人員應追究其責任。

5.3.3 財務部在清查應收賬款時,相對應的應付款項應當壹並清查。對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同壹債權人,應由銷售部、采購供應部***同說明情況,經銷售部、采購供應部領導審批後,由財務部進行賬務抵扣處理,以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數額。

5.3.4 集團內部單位形成的應收賬款,財務部應定期對賬,編制對賬調節表,並由雙方蓋章確認。

5.4 應收賬款的考核

5.4.1財務部負責核定應收賬款占用額、賬齡結構和周轉期,並分解到各業務分部,與銷售額、回款率壹並考核。

5.4.2公司對造成壞賬損失的銷售業務人員,追究責任,扣減提成獎勵。

5.5 應收賬款管理費用

5.5.1 在管理和追索逾期應收款項過程中發生的勞務費用、訴訟費用,作為當期費用 計入損益,不得掛賬。

5.5.2 為了減少壞賬損失而與債務人簽訂協議按壹定比例折扣收回的,經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折扣部分作為損失處理。

5.6 壞賬核銷管理程序

5.6.1 壞賬損失確認原則

5.6.1.1 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註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後,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5.6.1.2 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後,作為壞賬損失;

5.6.1.3 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裁定其訴訟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5.6.1.4 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並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後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5.6.1.5 逾期三年的應收款項,債務人在境外及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經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機構出具的債務人逃亡、破產企業證明後,作為壞賬損失。

5.6.2 壞賬損失應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並經審批後處理。

5.6.3 壞賬損失企業內部處理程序

5.6.3.1 銷售部提出壞賬核銷申請,闡明壞賬損失的原因和事實,提供企業內部證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5.6.3.2 執行集團公司應收賬款管理辦法有關內容規定,財務部根據核銷申請經核實後,出具具體意見提交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5.6.3.3 涉及訴訟的壞賬損失,由企業委托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5.6.3.5 集團內部單位相互拖欠的款項,債權人核銷債權應當與債務人核銷債務同等金額、同壹時間進行,並簽定書面協議,互相提供內部處理債權或債務的財務資料。

5.6.4 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形成的壞賬損失,實行賬銷案存,繼續保留追索權,由業務部門或單位內部清欠部門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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