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怎樣有效投訴逃稅漏稅有效投訴逃稅漏稅的方法是采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即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盡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稅務違法事實證據。
壹、舉報逃稅漏稅獎勵標準舉報逃稅漏稅獎勵標準:
1.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億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以下的獎金; 2.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給予6萬元以下的獎金; 3.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給予4萬元以下的獎金; 4.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給予2萬元以下的獎金; 5.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給予1萬元以下的獎金; 6.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給予5000元以下的獎金。三、逃稅罪量刑的標準是什麽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提示,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壹十壹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壹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