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1.“進項稅”
2.“已繳稅款”
3.“稅收減免”
4.“國內產品出口退稅”
5."轉出未繳納的增值稅"
6.“銷項稅”
7.“出口退稅”
8.“進項稅轉出”
9.“轉出並多付增值稅”
其中1-5為借方五欄,6-9為貸方四欄。
二、會計及其稅務處理
1.“進項稅”欄:記錄企業購買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的銷項稅中允許抵扣的增值稅。
企業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色登記;退回購進貨物時應核銷的進項稅額,應以紅色登記。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借:原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
2 .“應交稅金”欄,核算企業本月交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款:銀行存款
?
3 .“減免稅”欄,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征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
貸款: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4 .“國內產品出口退稅抵扣”欄,反映生產企業出口產品按規定計算的免稅額度。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從國內產品應交稅金中扣除)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
5.“轉出未繳增值稅”欄核算企業月末應繳納的增值稅。月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分類賬有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款: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6.“銷項稅”欄
註意:退回銷售商品應抵扣的銷項稅額只能在貸方用紅字抵扣。
?
7.“出口退稅”欄,&;#58821;用於核算企業享受的全部出口退稅,包括國內產品銷項稅額抵減的進項稅額和稅務機關抵減的不足金額。這兩部分共同構成了壹筆可觀的出口退稅。註意,辦理退稅時,應先計算申報,才能收到退稅款,申報前應通過“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應收款(增值稅)”科目。
借方: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從國內產品應交稅金中扣除)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8.“進項稅轉出”欄記錄企業購入的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不應從銷項稅中抵扣的原因,按照規定轉出的進項稅。
改變用途:
借:在建工程(應付職工薪酬)
貸款: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發生的損壞: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
9“轉出多繳增值稅”欄,註意只轉出多繳的稅款。
借: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和多繳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九個明細科目
“應交增值稅”科目是最復雜的應交稅費,描述如下:
應交增值稅分為進項稅、銷項稅、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出和已交稅金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稅費;如果是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未抵扣的稅款。
為了更清楚地核算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應在本科目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壹)“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在現行稅制下,“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的借方和貸方增加了許多經濟內容,借方應反映進項稅額。而且還反映預付的稅款;貸方不僅要反映銷項稅額,還要反映出口退稅和進項稅額的轉移。增設“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後,如果仍采用三欄式科目,難以全面反映企業增值稅的抵扣、繳納和退稅情況。因此,在科目設置上采用多欄式科目,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中的借方和貸方設置若幹三級科目進行反映。
1.“進項稅”記錄企業為購買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的增值稅。企業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色登記;退回購進貨物時應核銷的進項稅額,應以紅色登記。
2 .“已交稅費”,核算企業當月繳納的本月增值稅。
3 .“稅收減免”,反映企業提供的增值稅減免。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征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內銷產品出口退稅”反映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後,向稅務機關申請免稅、退稅,按規定計算的免稅、減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有兩種方法計算和確定免稅額:
第壹種是取得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征免退稅批復通知書》後,征免退稅的會計處理。即按照核定數進行賬務處理。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批準通知書》批準免稅。借記這個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第二種是出口企業在進行退稅申報時,按照退稅申報數量進行賬務處理。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免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5.“未繳增值稅轉出”是指核算企業在月末轉出未繳增值稅。月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分類賬有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6“銷項稅”,記錄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的銷項稅額,用藍色登記;退回銷售商品應核銷的銷項稅額,用紅字登記。按照現行的出口退稅政策,除用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貨物外,先將出口貨物的離岸價視同國內銷售稅,再收取出口單證,再按規定的退稅率申報退稅。出口銷售行為發生後,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按照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退稅,借記“應收補貼”科目。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額,扣除的稅款不得借記“出口產品銷售成本”科目;實行“免、抵、退”稅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收入不征收銷項稅,對經審核確認不予退稅的貨物,按規定稅率征收銷項稅。
7.“出口退稅”是指企業出口零稅率貨物,憑出口報關單及其他相關單證向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時收到的退稅款。出口貨物退還的增值稅用藍色登記;出口貨物在退稅後退運或退運,且已退稅款已補繳的,應以紅色登記。出口企業當期應退稅額應扣除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應交稅金-增值稅(國內產品出口抵扣應交稅金)。貸記這個賬戶。
8.“進項稅額轉出”是指由於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非正常損失,按照規定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轉出的進項稅額。根據稅法。出口貨物不能從稅額中扣除的部分,借記“產品銷售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在核算出口貨物免稅收入時,應借記按出口貨物免稅收入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計算的“不可抵扣稅款”,貸記本科目。當月“不可抵扣稅款”的累計金額應與本月申報免稅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明細報關單中“不可抵扣稅款”的合計金額壹致。出口企業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後,應根據證明上註明的“不得抵扣稅款”貸記本科目,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紅字科目。國外運費、保險費和傭金費用由生產企業支付時,按照出口貨物稅率的差額分攤計算,扣除“不可抵扣稅額”。用紅字貸記本科目,同時用紅字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9 .“轉出多付增值稅”,核算壹般納稅人月末轉出的多付增值稅。月份終了,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分類賬出現借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核定數進行賬務處理的,本科目月末轉出數為當期期末免稅額;對於基於退稅申報數的賬務處理,月末轉出數為通過計算免抵退稅公式計算出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的進項稅額”。
上述三級明細科目,前五項登記在借方,後四項登記在貸方。即銷項稅、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出、轉出多繳增值稅四個三級科目為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的貸方。
此外,對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銷售收入的核算與壹般納稅人相同,也不包含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他們的應交增值稅也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但由於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所以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和貸方不需要設置幾個三級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的借方金額反映已繳納的增值稅,貸方金額反映應交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繳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未繳納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