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使用的增值稅發票類型
除電子發票外,現行增值稅發票主要包括以下四種票證:
1.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是買方繳納增值稅,根據增值稅的有關規定,可用於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即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
2.增值稅普通發票。這是增值稅納稅人在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或者銷售貨物時,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
3.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這是自2006年8月1法規實施以來,所有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除二手車以外的機動車收款時開具的發票。
4.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提供鐵路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服務時開具的專用發票。其基本目的、法律效力、安全管理要求和基本使用規定與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壹致。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的主要區別
1,使用不同的科目。
壹般情況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由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買和使用,小規模納稅人要使用,必須經稅務機關批準後,由當地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納稅人購買使用。
2.稅金是可扣除的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既是買賣雙方收付的憑證,也是買方抵扣增值稅的憑證,因此既可作為商業憑證,也可作為完稅憑證。除稅法規定的經營項目外,普通增值稅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