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遺失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在發現發票遺失的當天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書面報告,並盡快向稅務機關指定的報紙(壹般為《中國稅務
報紙)發表了虧損聲明。據了解,最常見的掛失單收費400元左右。然後納稅人還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丟失發票的相關信息,如納稅人姓名、丟失份數、
發票號碼遺失的,填寫稅務機關印制的專用表格,持ic卡到國稅機關辦理電子發票的退回或作廢手續。根據我國發票管理辦法,丟失發票的納稅人要納稅。
行政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納稅人遺失空白普通發票,其他手續與遺失專用發票相同。
唯壹不同的是,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可以是地方報紙,也可能面臨1000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遺失已開具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購買方未認證抵扣聯的,購買方應當將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
主管機關進行認證,認證復印件與賣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簿記復印件和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證明》壹致的,由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
經審核批準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憑證。
納稅人僅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並留存壹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備查。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應留存備查。
如果賣方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憑證,可以將發票復印作為記賬憑證。發票聯已交給購買方的,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和從金稅卡上重印的記賬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作為記賬憑證使用。
如果賣方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全部聯次,則按丟失空白專用發票處理。
納稅人遺失經稅務機關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購買方應當留存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聯和銷售方聯。
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若僅丟失發票聯,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並留存壹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備查。
如果僅丟失發票聯、抵扣聯、記賬聯或全部聯,處理方法與未認證專用發票丟失相同。
雖然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稅法中有明確規定,但各省、市、自治區稅務機關在實際稅收征管中仍會略有不同。筆者會在發票(普通發票)丟失怎麽辦中詳細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