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人是指依照稅法規定負有繳納增值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年度應稅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普通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其他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個人,不屬於普通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應稅行為不常見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在實踐中,很難準確計算商品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附加值或附加值。因此,中國也采用了世界通用的稅收減免方式。即根據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額,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銷售稅,然後扣除取得商品或服務時繳納的增值稅,即進項稅,差額為增值部分的應納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加值因素計算稅收的原則。
增值稅征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所有環節。它是壹種基於增值稅或價格差異的中性稅收。從理論上講,它包括農業(種植、林業和畜牧業)、采礦、制造、建築、運輸和商業服務等各個工業領域,或采購、生產、制造、批發零售和消費。 銷售稅屬於累計退稅的壹種,是根據商品或服務的增值額征收的壹種間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