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據國家兩部門的發文,為進壹步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全面復工復業,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湖北以外的企業3%降為1%持續到2020年年底了。
今年大量的小微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在本身發展受影響的情況下,在稅收優惠政策的扶持下企業其實可以合理的利用各項政策來解決自身的稅收壓力問題。比如很多的壹般納稅人有限公司沒有進項,上遊企業多為零散商戶,無法提供合理的進項,而自己公司和下遊客戶端企業做業務時需要開出去票,這樣自身的所得稅壓力就非常大了,利潤都是虛高的狀態。
在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的時刻,其實可以充分利用此項政策來進行稅收籌劃,比如個人獨資企業的核定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同屬於小規模納稅人,降稅前增值稅的征收率為3%,降稅後適用1%。申請個人經營所得稅的核定征收後,綜合稅負率由原先的5%不到降低至3%不到了。
可以通過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分流分包業務,轉移利潤,解決公司進項,降低綜合的稅負。個人獨資企業不看進項,只依據收入總額,直接核定其開票額的10%作為利潤,然後再對照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稅。如個人獨資企業當期開票額為100萬,核定征收為10%的利潤率,那麽它的利潤就是10萬,對應的五級累進稅率就是20%。計算下來個人經營所得稅為9500元,增值稅1%計算得出10000元,在降稅期間,100萬的銷售額綜合稅負2萬不到。
個人獨資企業基本是由投資人獨自運營,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和股東分紅個稅,繳納完增值稅、附加稅以及個人經營所得後就可以直接提到法人私人賬戶自由支配了。所以建議有稅收籌劃需求的公司在2020年可以充分利潤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征收來解決利潤進項問題.更多詳情可以關註《十方稅收優惠政策》了解稅收優惠政策!
怎麽合理合法地解決企業稅負壓力,少交企業所得稅?
壹、企業解決成本問題,可以通過地方稅收政策來解決:
企業在業務真實情況下,可以通過地方稅收園區成立壹家個體戶(某中心、某工作室等),將企業的部分業務讓個體戶來承接,業務合作後就用個體戶來收款開票,園區個體戶可以申請核定征收,征收後的個稅稅率在0.6%-1.2%。個體戶只需要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增值稅與附加稅,不需要進項成本,目前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個體戶是沒有企業所得稅和分紅個稅的 ,而且可設立對公賬戶,也可以用法人私人賬戶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