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期為每月1至15,納稅人可在15完成納稅申報。但需要註意的是,報稅系統通常在晚上21左右關閉,建議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報稅。如果15適逢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納稅申報期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此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申報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未按時申報的,稅務機關將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處以罰款。
納稅申報的基本概念:
1.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定期向稅務機關申報其應納稅額的行為;
2.納稅人通常需要提供壹定的財務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來計算應納稅額;
3.報稅周期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稅法不同,可能是月、季、年;
4.逾期不報稅或虛假報稅可能導致納稅人面臨罰款或其他法律後果;
5、納稅申報表通常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稅種。
綜上所述,納稅申報期截止於15當天,納稅人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納稅申報,但要註意系統的關閉時間。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納稅申報期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申報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未按時申報的,將被處以責令限期改正、罰款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並根據實際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