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辦理稅務登記證有哪些手續?

辦理稅務登記證有哪些手續?

壹、辦理稅務登記號所需資料

(1)內資企業註冊

1.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有關機關和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及復印件;

3.相關合同、章程、協議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會成員名單;

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護照及復印件;

6.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賃合同及復印件;

8.稅務登記申請書復印件兩份(包括營業執照內容);

9.主管國稅或地稅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10,稅務登記登記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登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批準證書》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公司章程》復印件壹份;

4.經批準的《合同》復印件(外商獨資企業除外);

5.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稅務登記申請書復印件兩份(包括營業執照內容);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二、代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流程

1.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後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註冊資本評估報告、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2.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繳納登記證工本費(部分地區規定免征)。如果是服務業、建築業、餐飲業等繳納營業稅的業務,要去地稅局;如果是繳納增值稅的企業,他們應該去國稅局。

3.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備案。

逾期不辦理的要罰款,稅法規定是2000元以下的罰款。所以盡快做吧。

4.辦理稅務登記受理後,主動聯系稅務管理員。

法律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管範圍實行屬地管理,采取聯合登記或者單獨登記的方式辦理稅務登記。有條件的城市,國稅局(分局)、地稅局(分局)可按照“各區分散受理,全市集中辦理”的原則辦理稅務登記。

國家稅務局(分局)和地方稅務局(分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應當向同壹納稅人出具加蓋國家稅務局(分局)和地方稅務局(分局)印章的同壹稅務登記證。

  • 上一篇:壹般上海註冊公司費用流程是多少?
  • 下一篇:疫情征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