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在南岸區程楠大道25號,勞動服務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9: 00至下午17:00。
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職能轉變是進壹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壹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制定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完善就業援助體系。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4.推動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他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草案。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完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
5、負責就業、失業及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