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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普通發票丟能憑對方蓋章的復印件報銷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丟能憑對方蓋章的復印件報銷嗎?

如果我們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丟了,可以讓對方蓋上財務章在復印件上來進行報銷使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八條壹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壹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壹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普通發票丟失可以用復印件入賬嗎?

可以,需要到稅務部門認可.

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應於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並接受稅務機關處罰.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應在事發當日書面報告國稅機關,並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作廢.

要建章立制;設置臺賬;定期保存,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及賬冊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國稅機關查驗後銷毀.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專人保管;放在保險櫃內;

取得的發票抵扣聯裝訂成冊;已開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滿後報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未經批準,不得跨規定的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的發票;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的發票出入境.

增值稅普通發票丟能憑對方蓋章的復印件報銷嗎?通過上述資料內容,我們了解到,如果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之後,還可以通過復印件加蓋財務印章是可以進行報銷的.如果要進行入賬的話,需要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才行,如果不認可,也是不能入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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