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率如下:
1,17%,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
2.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房地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3、6%,其他現代服務業;
4.0%: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從量稅稅率為0。
第二,分析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們不僅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而且作為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憑證。它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3.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什麽要求?
1.發票僅供用票單位和個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或代開發票;未經國家稅務機關批準,不得開具使用發票;
2.單位和個人只能使用經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印制或購買的發票,不得用“白條”等票據代替發票,也不得自行擴大專用發票的使用範圍;
3.發票只準在發票購買地填寫,不準帶到其他縣(市)使用;
4.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款的,收款人應當如實向付款人開具發票;
5.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實現業務收入或負有納稅義務時填寫發票,不得在無業務的情況下填寫發票;
6.單位和個人在填寫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編號順序填寫。填寫時,他們必須保證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整份復印壹次,每份內容完全壹致,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四,總結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推行是增值稅改革的關鍵壹步。與普通發票不同的是,它不僅具有商業憑證的功能,還需要買方通過在發票上註明稅款的方式,向賣方支付因實施扣稅而產生的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鏈接了壹個產品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所有環節,保持了稅收的完整性,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