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贈送房產都不需要交稅。法律明確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的所有權原屬於夫妻壹方。變更為夫妻壹方或者另壹方,或者房屋、土地所有權原屬於雙方的,變更為壹方,或者房屋、土地所有權原屬於雙方,雙方約定或者變更所有權份額的,免征契稅。個人無償捐贈房產的,需要全額繳納契稅和印花稅。
直系親屬、受撫養人、法定繼承人等捐贈的房屋,免征個人所得稅。受讓人在5年內再次轉讓房地產的,應當繳納營業稅。征收時間超過五年的,免征營業稅。如果受贈人再次轉讓房產,仍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房產贈與需要交稅。
需要繳納的具體稅目有哪些?
1.房屋捐贈需要繳納契稅,契稅由受贈人繳納;
2.房屋贈與需要印花稅,雙方都需要繳納;
3.房屋捐贈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由受贈人繳納。具體稅率根據本地區的具體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
契稅暫行條例
第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並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本條執行。
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情況。
第二
土地房屋所有權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房產稅暫行條例
文章
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壹次性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免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不動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類似不動產核定。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