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2條的規定,當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與社保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相關;
2、根據本法第13條、15條的規定,在兩者的個人繳費、年限等完全相同的前提下,由於各地的統籌養老金賬戶(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等)存在差異,因此退休後的待遇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壹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系統。
長沙社保繳費標準
月入3000元的市民,個人繳納330元,單位要繳納936元。
《草案》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的地區,對社會保險費實行五險統壹征收作了方向性規定,體現出統壹征收的要求。
據了解,在壹些已經實行五險統壹征收的地區,五項社會保險實行統壹登記、統壹基數、統壹征繳和統壹稽核。此舉有利於確保參保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目前長沙社保算法及實施的繳納標準如下:
長沙社保-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妳繳納20%,妳自己繳納8%;
長沙社保-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妳繳納8%,妳自己繳納2%,外加90塊錢/年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長沙社保-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妳繳納2%,妳自己繳納1%;
長沙社保-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妳繳納0.5%左右,妳自己壹分錢也不要繳(按照行業分工浮動,如:工礦企業工傷風險高,繳費費率相應較高);
長沙社保-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妳繳納0.7%,妳自己壹分錢也不要繳。
這麽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妳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0%+8%+2%+0.5%+0.7%=31.2%。
妳自己每個月為妳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