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全職引進人才補貼政策
1.高端人才生活補貼:對來長治市全職工作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省級、市級領軍人才,分別按照引才單位實際支出薪酬的60%、50%、40%、30%給予生活補貼,每年最高60萬元、40萬元、20萬元、5萬元,享受期3年。
2.青年優秀人才生活補貼:新到長治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雙壹流”建設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壹流建設學科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年分別發放2萬元、1萬元和0.6萬元生活補貼,享受期3年。新到長治市工作的正高級、副高級職稱人員,每年分別發放2萬元、1萬元生活補貼,享受期3年。
二、柔性引進人才扶持獎勵政策
1.通過顧問指導的方式,柔性引進A類、B類、C類人才,經評審,分別給予引才單位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金扶持。
2.通過短期兼職的方式,柔性引進A類、B類、C類人才,經評審,分別給予引才單位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資金扶持。
3.通過結對幫扶的方式,柔性引進A類、B類、C類人才,考慮整體合作協議簽約要素,經評審,給予引才單位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資金扶持;單個申報單位年度最高引才資助金額不超100萬元。
4.通過項目合作方式柔性引進人才(團隊)的,在合作初期,柔性引進A類、B類、C類人才,按企業投資該項目投資額的30%、20%、10%,經評審,給予引才單位最高80萬元、60萬元、40萬元的資金扶持;在合作中後期,按照項目落地取得經濟效益的10%,經評審,壹次性給予引才單位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5.通過聯合攻關方式柔性引進人才(團隊)的,攻克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的項目,參照研發資金投入,經評審,每年給予引才單位最高50萬元,為期三年的資金扶持。
6.對柔性引才工作開展成效突出的引才單位,以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繳納稅費額等作為主要衡量標準,經評審,給予最高30萬元的柔性引才獎勵。
三、所需材料
1、市委人才辦出具的《長治市高層次人才評定表》;
2、入戶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配偶、父母、子女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四、辦理流程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申請;
2、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將戶口落戶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主城區集體戶設在城區公安分局太西路派出所、郊區公安分局小辛莊機場派出所、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北中環路派出所;其余縣(市)設在縣(市)政府駐地公安派出所;
3、落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應當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上述證件證明,審核應當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核實其證件信息合法真實性,核查無誤的,在相關證件上加蓋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當場將原件退還本人;
4、戶籍民警填寫戶口遷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後,將申請入戶人員信息通過系統上傳,由其所在的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戶政(治安)大隊核發準遷證,不再審核書面申請材料,由派出所經辦民警對材料負責;
5、申請人持準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後,持遷移證到入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登記;
6、在本市所屬縣(市)工作、創業且屬長治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本人意願,可按照本條第三款第壹、二項落戶登記地址,在市區所屬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登記手續。
五、辦理時限
1、需要核發準遷證手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2、準遷證和遷移證手續齊全,應當場辦結;
3、具備網上遷移條件的,實行壹站式辦結。
法律依據:
《長治市人才落戶實施細則》
第三條 暢通高層次人才落戶通道。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遵循“自願申報、優化流程、規範有序、壹次辦結”的原則,為人才落戶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壹)辦理條件
符合《中***長治市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長發〔2017〕23號)中人才分類目錄確定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省級領軍人才(C類)、市級領軍人才(D類)、高級人才(E類)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據本人意願,依次在實際居住地、指定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落戶。
(二)所需材料
1、市委人才辦出具的《長治市高層次人才評定表》;
2、入戶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配偶、父母、子女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三)辦理流程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申請;
2、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將戶口落戶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主城區集體戶設在城區公安分局太西路派出所、郊區公安分局小辛莊機場派出所、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北中環路派出所;其余縣(市)設在縣(市)政府駐地公安派出所;
3、落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應當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上述證件證明,審核應當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核實其證件信息合法真實性,核查無誤的,在相關證件上加蓋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當場將原件退還本人;
4、戶籍民警填寫戶口遷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後,將申請入戶人員信息通過系統上傳,由其所在的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戶政(治安)大隊核發準遷證,不再審核書面申請材料,由派出所經辦民警對材料負責;
5、申請人持準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後,持遷移證到入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登記;
6、在本市所屬縣(市)工作、創業且屬長治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本人意願,可按照本條第三款第壹、二項落戶登記地址,在市區所屬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登記手續。
(四)辦理時限
1、需要核發準遷證手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2、準遷證和遷移證手續齊全,應當場辦結;
3、具備網上遷移條件的,實行壹站式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