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5日電據報道,黑車位現象猖獗,有平房停車人員穿梭。誰在地上畫了壹條停車線?手裏的收費收據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我們可以討價還價。是假停車場還是假停車場?當妳帶著疑惑停車的時候,這些疑惑可能會偶爾掠過妳的腦海。顯然,有壹批正規的停車企業擁有停車費的經營權和管理權。在北京,如果妳想到壹家停車公司的名字,妳會首先想到哪壹家?
今年早些時候,經濟之聲報道說,它是路邊停車管理公司中的領先公司。聯順達公司,其前身是聯順達。聯順達是壹家由國有企業背景的合資公司轉型而來的民營公司,但其業務在改革後並未發生變化,也就是說,改革後北京60%以上的路內停車位仍由壹家民營企業管理。十年前的2002年,壹個案例引起了人們的關註。在北京市總工會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賈偉受賄案中,他將北京聯順達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56%的股權,轉讓給齊力的私人公司。這56%的股權背後,是北京八個區近5萬個路內停車位(註冊和未註冊停車位之和)的所有權。
據媒體報道,北京60%的路邊停車位現在掌握在壹家重組的私營企業手中。是壟斷嗎?在我們查閱的采訪資料中,很多專家的意見都是正面的。在其他地方,什麽樣的企業有收費停車的經營權?來聽壹組記者的調查。剛才有記者說吉林長春有資質的公司不管理。到底是怎麽回事?
誰應該管理停放的車輛?首先,記者致電長春郝迪停車服務有限公司..
記者:桂林路這壹段是我們控制的吧?
職員:是的。
記者:我可以停在人行道上嗎?
職員:不。我們負責路緣的下側,但我們不負責路緣的上側。該停的時候就停,是合理的。停在上面就不多解釋了。
郝迪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的聲明有效嗎?記者隨後向長春市建委市政管理處工作人員核實。
政府工作人員:我們已經多次要求郝迪公司加強管理。妳也知道,桂林路停車需求很大,停車位很少。兩邊停車也是個人行為。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如果交警不公布名單,我們也沒有什麽好辦法。
記者了解到,2011年底,長春市公用事業局公開出讓長春市5000多個道路停車位,有10家公司參與競買。最終,郝迪公司中標管理人民大街以西37條街道1073泊位,為期三年。以在桂林路工作的公司收費員為例。他們每個月交200元錢給公司,剩下的歸自己。
但僅從桂林路段的反映來看,管理松散的問題尤為突出。市政府明確規定了哪裏可以停車,哪裏不可以停車,但是在停車公司手裏,這些規定就當什麽都沒有了。長春市建委市政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停車方案壹開始很好,但實施時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政府工作人員:只是這些年欠賬太多了。周邊建設較早,當時沒有停車場;以伊利亞鎮為例。當時規劃是停車場,現在變成了商場。當時批準各部門、各行業嚴格執行這壹計劃。我覺得停車會比現在好。
實際上,城市道路屬於公共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獲利。這是壹門* * *學問。但在很多城市,交管部門劃定的臨時停車位往往被壹些單位或個人占用和經營,公共道路資源被當成自己的收費站。壹位業內人士在河南鄭州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這個臨時停車場是隨意劃定的,很容易變公為私。
目前,鄭州市道路上約有1,000個臨時停車位,主要在道路紅線範圍內,或占用路肩、人行道,通常為緩解停車難而臨時設置。壹般是經過交警大隊檢查後,交警支隊和交管中心審批備案,但是變化很大。有業內人士表示,臨時停車場是緩解停車難的壹種調節手段,但其實暗藏玄機。
這些臨時停車場很多都集中在醫院、飯店、商場、超市等停車難的地方。說到底,這種設置是為了利潤最大化,而不是為了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由於臨時停車場的隨意性和管理的粗放性,很容易將公共停車場變成私人停車場,壹些停車場收費業務成為相關部門或個人的肉;。從事停車管理3年的小李告訴記者,起初除了向停車管理中心購買1.200元的發票外,還要向中心繳納1.800元的管理費。後來采用估算法,每個月買40張發票,每張50張本票,每張票在車站管理中心抽成3元,就是6000元。
說白了,樁評就是把停車場給妳,怎麽賺錢是妳自己的事。太貴就不要做。按照關機中心的說法,反正還有很多人排隊等著接手。
誰負責管理路邊停車位?遇到亂收費的問題應該向誰投訴?記者咨詢了鄭州站管中心宣傳民警劉明洲。
劉明洲:可以打110,也可以打公告欄上的監督電話,或者關機中心的電話。他亂收費,涉及很多部門,不僅關停中心和公安局,還有物價局和稅務局。妳可以向任何部門投訴。
多部門參與管理,卻沒有職能部門負責,導致消費者懶於投訴,亂收費頑疾久治不愈。
看到記者剛剛采訪的內容,很多人都在排隊等著接手。這個停車真的聽起來,包括公共事務剛剛變成私人事務的現象。不知道能拿回多少錢。我們也註意到,其實在媒體的報道中,在這些有資質的停車企業中,有壹個詞叫私人壟斷,包括我們剛才講的北京60%的路內停車位。改制後,還是在壹家私企手裏。聽起來像是重組的遺留問題。不知道兩位觀察者對這件事怎麽看,也就是說他重組後可能會自然形成這種現象,但感覺是這樣的。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林鴻:我覺得好像真的是這樣,因為我之前並沒有太關註這個停車場,但是現在私家車越來越多,實際上已經形成了這樣的壟斷資源。往往這類私企的價值並不是特別高。對於這種管理,我覺得除非妳很殘忍,才會進入這種淘汰機制,否則就是為了利益花大錢。
所以可能這方面還是有問題的,那麽誰讓他是路邊停車位的唐僧呢?誰應該擁有這塊唐僧肉?
在記者的調查中,很多市民選擇了無視。首先,我們真的需要停下來。第二,他們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匯報。
路人:不知道。這是為了這個。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這個工作證或者收據。
路人:我看過很多次價簽,但是幾乎沒有停車段是和價簽壹致的,因為很多時候我每小時看他們的時候,什麽C段都要兩塊錢。我說,這不是兩塊錢壹小時嗎?怎樣才能快速回到壹小時四分鐘?他說是很久以前的了,現在用不了了。然後我就在想,我用不到的時候為什麽要放在那裏。
路人:因為我的過道停車場是很多酒店前面的露天停車場,然後我轉了壹圈發現沒有車位,然後他就向妳收費了。妳問他要多久才能轉過來。
記者:妳給他了嗎?
路人:對,反正就五塊錢,我們也不想找那麽多東西。
路人:我在北站門口遇到壹個中年人。他穿著便服,沒有他們指控的制服。他剛剛穿過壹個小包。他看到那裏有車,就讓售票員進去,說妳要先付五塊錢,不是四塊錢。我不知道他在哪裏買的票。附近沒有收費的跡象。他站在妳後面,妳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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