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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壹 我企業是開票試點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之後看不到“開票業務”,怎麽處理? 答復 檢查辦理人員當前登錄的身份權限。如辦理人員當前身份為辦稅員,則無開票相關權限,看不到“開票業務”是正常的,切換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或開票員身份即可。二
問題二 在“開票業務”功能中只有“紙質發票業務”,無“藍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開具”、“開票信息維護”其他功能模塊,會是什麽原因呢? 答復 身份權限問題,管理員或辦稅員身份僅顯示“紙質發票業務”的菜單。檢查辦理人員當前登錄的身份權限,切換為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或開票員身份,即可正常顯示其他功能模塊。三
問題三 在“藍字發票開具”界面如何修改銷售方信息? 答復 銷售方的地址、電話等是直接調取了企業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統中登記的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信息,銀行信息是來源於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信息,故未在此模塊提供修改的功能。納稅人變更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信息後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完成金三核心征管系統中對應信息的修改後數據會同步至此模塊。 如需辦理“銷方地址”及“電話”變更,建議可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員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操作路徑為: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變更稅務登記。 如需辦理“銷方開戶銀行”及“銀行賬號”信息變更,建議可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員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操作路徑為: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變更後,納稅人即可在開具藍字發票時點擊“銷方開戶銀行”的欄次的下拉框選擇對應銀行信息。四
問題四 我企業使用郵箱交付“全電”發票時,系統顯示“發送失敗”,應如何操作? 答復 納稅人如需進行郵箱交付,應提前在“稅務數字賬戶”主界面的“發件郵箱設置”中進行發件郵箱的初始化配置。 登錄進入“稅務數字賬戶”主界面的“發件郵箱設置”,查看是否已配置。如未配置,請填寫郵箱賬號及密碼,系統會根據填寫的主流郵箱帶出其它郵箱默認配置項(包括163郵箱、QQ郵箱、126郵箱、139郵箱、搜狐郵箱等),配置可修改。如非以上主流郵箱,請納稅人根據界面信息自行填寫配置。五
問題五 我企業進入“開票業務”模塊時出現阻斷性提示,提示暫停授信,怎麽處理? 答復 企業存在逾期申報或者申報後產生了比對異常的記錄沒有處理。建議納稅人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申報數據,處理比對異常後再進行開票操作。六
問題六 開票完成時忘記交付了,後續要在哪個模塊操作? 答復 後續需要再次交付,用票試點納稅人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發票查詢統計”-“全量發票查詢”操作交付,非用票試點納稅人可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操作。七
問題七 怎麽區分是否為需要對方確認紅字信息確認單的情況? 答復 紅字信息確認單分為銷售方單方啟動和購銷雙方確認後啟動兩種情況。 當購買方未對收到的發票做勾選確認或者入賬,以及撤銷勾選確認或者入賬的時候,銷售方可以直接發起紅字信息確認單,不需要對方確認,不需要對方確認的紅字信息確認單超過72小時也不會自動撤銷。 除上述銷售方單方啟動開具紅字發票的情形外,其余壹律應由購銷雙方確認後啟動紅字發票開具流程,購銷雙方任意壹方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後,經對方確認後由開票方開具紅字發票,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對方在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後的72小時內未確認的,該流程自動作廢,應重新發起流程。註意:發票開具原因可以選擇“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服務中止”“銷售折讓”四種,銷售方直接發起紅沖,只能選擇全額紅沖!收購發票允許開票方直接開具紅字確認單,無需對方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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