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壹)制定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及部分行政事務工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稅務系統後勤工作會議,對機關後勤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二)負責總局機關後勤的人事、財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機關後勤改革工作和後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四)負責總局機關的安全、通信、交通、衛生、餐飲及設備運行與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傳達室、活動室、浴室、美發室、會議室、監控室等辦公設施及職工生活設施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五)負責總局機關會議會務保障和系統來京人員的公務接待工作。
(六)負責總局機關房產的管理和維修工作,職工宿舍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的房改工作和基建工作。
(七)負責機關辦公物資及設備的采購、保管、發放及維修工作。
(八)負責機關綠化美化、環保、人防、消防、防汛工作;參加當地政府組織的綜合治理、治安防範、交通安全、戶籍管理等社會性工作。
(九)負責職工醫療保健、衛生防疫工作;組織職工體檢和義務獻血工作;管理計劃生育工作;協助系統來京治病人員的治療工作。
(十)組織後勤經營管理工作。
(十壹)完成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服務中心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文件,負責會議、活動的組織,文件運轉、歸檔、保管和印章管理;制定服務中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修改後勤改革方案;編制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和後勤工作動態(簡報);負責總局大型工作會議的會務保障工作,並代購公務車(機)票;接待系統公務來局人員;協調服務中心與機關各司(局)的工作;負責分工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