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試開始30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或離場。
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考完試不得私自傳遞任何東西。
4.除可攜帶的文具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訊、計算、存儲或其他設備帶入座位。被帶入考場的人員,應按監考人員要求切斷電源,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上述設備帶入座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5.試卷分發後,考生須先在答題卡規定位置用鋼筆或簽字筆用黑色墨水準確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並用2B鉛筆填寫準考證號對應位置,不允許有其他標記;按統壹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違規處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監考老師解釋試題。如果試卷分發錯誤,頁碼錯誤,字跡模糊,或者答題卡有褶皺和汙漬,他們應該舉手提問。
7.考生應嚴格按照試卷上的說明作答。如果他們沒有按要求回答,將被視為零分。不得以剪、割、刻、撕等方式損壞試卷和答題卡,否則按違紀違規處理。
8.考生在考場上必須保持安靜,不吸煙、不交頭接耳,不偷看他人試卷、答題卡等答題資料,或為他人偷看提供便利。嚴禁抄襲。
9.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和答題卡分別翻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後方可離開考場。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10.考生應服從考務人員的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或打擊報復工作人員的,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