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濟寧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擬征收任城區2宗土地,涉及2個街道5個村居。 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壹、擬征收土地位置範圍及權屬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南張街道躍進溝東側、濟梁公路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任城區南張街道店子集村、三軍村、文鄭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擬用於交通建設,用途為港口碼頭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於2022年 月 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並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濟寧市任城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1個區片,Ⅱ級區片每畝補償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濟寧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4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並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要認真復核並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壹、擬征收土地位置範圍及權屬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安居街道車站西路北側、安適路西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任城區安居街道宮白莊村、西北街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擬用於工業建設,用途為機械加工用地,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濟寧市任城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2〕512號)批準的成片開發範圍內,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於2022年1月29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並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濟寧市任城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1個區片,Ⅱ級區片每畝補償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濟寧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4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並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要認真復核並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