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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戶商品房交納契稅的優惠政策

契稅:個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

壹、什麽是契稅?

答:契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壹定比例,向承受權屬的單位和個人壹次性征收的壹種稅。

二、誰是契稅的納稅人?

答: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三、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它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四、房屋契稅有哪幾種類型?我省關於契稅的具體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答:房屋契稅是指因承受房屋所有權而照章繳納的契稅。承受房屋所有權方式包括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二手房,房屋贈與、房屋交換,因拆遷安置(貨幣補償安置、實物補償安置)、依據法院判決取得房屋所有權等類型。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五、契稅稅率是怎樣規定的?

答:按照陜西省契稅實施辦法(陜政發 [1998] 第23號),陜西省契稅稅率為3% 。適用稅率確定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間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納稅義務所屬時期確定適用稅率。

(壹)1997年9月30日以前購買商品房的,契稅稅率為6%。

(二)1997年10月1日以後購買商品房的,契稅稅率為3%。

1999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按3%稅率減半征收契稅。

(三)2008年1l月l日至2010年9月30日,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暫按1%稅率征收契稅。

(四)自2010年l0月 l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壹住房的,按3%稅率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唯壹住房指省內唯壹住房。

六、商品房(新房)契稅辦稅流程是怎樣規定的?

答:商品房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在國有出讓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以貸幣、實物、無形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的方式銷售給購房者的行為。

具體為:納稅人在契稅征收窗口提交納稅申報資料;征收窗口受理、審核並打印納稅申報表;納稅人簽字確認後到銀行窗口繳納稅款;納稅人領取完稅證;自己保存第二聯,第四聯要交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七、商品房契稅申報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答:1、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第l頁至 7頁及合同簽訂日期頁;

2、房屋實測報告表或建築物分戶實測平面圖;

3、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或購房款收據;

4、購房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供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單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組織證明等。

5、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委托書(留審原件)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審原件留存復印件。

八、購買裝修房屋,按什麽價格計征契稅?

答:根據國稅函[2007] 606號文件規定,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總價款,購買的裝修房屋,裝修費用應包括在內。

九、購買的車位是否繳納契稅?

答:財稅[2004]126號文件規定:對於承受與房屋相關的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汽車庫、自行車庫、頂層閣樓以及儲藏室,下同)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按照契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征收契稅;對於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變動的,不征收契稅。

車庫、儲藏室(地下室)、頂層閣樓等房屋附屬設施如單獨計價的,不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如與房屋統壹計價的,則該附屬設施成交價格納入房屋計稅依據,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確定房屋契稅稅率時不加附屬設施面積。

十、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如何繳納契稅?

答: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十壹、二手房契稅辦稅流程是怎樣的?

答:具體為:納稅人提交房管部門的受理單等納稅申報資料;征收窗口受理、審核並打印納稅申報表;納稅人簽字確認後到銀行窗口繳納稅款;納稅人領取完稅證持第四聯在房管部門“發證窗口”領取房產證。

十二、二手房契稅申報時,納稅人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1、權屬轉移登記業務受理單;(房管局出具)

2、房地產買賣契約;

3、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或正式收據;

4、購房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供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單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組織證明等;

5、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委托書(留審原件)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審原件留存復印件。

十三、買賣不動產有哪些契稅優惠?

答:2008年11月1日-2010年9月30日,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暫按1%征收。首次購房證明由住房所在地縣(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出具。 ( 財稅[2008] 137號)

根據財稅[2010]94號文件規定:2010年10月1日起,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壹住房的,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90-144平方米減半征收契稅,按照l.5%稅率征收契稅。

十四、享受稅收優惠的家庭唯壹普通住房如何認定?

答:2010年10月1日後,按照家庭唯壹普通住房契稅政策申報繳納契稅的,由納稅人在契稅征收部門申請查詢,填寫《享受稅收優惠家庭唯壹住房查詢申請表》,由稅收機關審核後,連帶所附資料壹並交給房管部門查詢,由房管部門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主要提交以下資料:

1、戶口簿和身份證(包括軍官證、護照)等家庭成員及關系證明(審原件留復印件);

2、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審原件留復印件);離婚證(審原件留復印件)以及離婚至今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留審原件);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婚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留審原件)。喪偶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配偶死亡證明(審原件留復印件)。證明出具日期應為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二手房購審日期之後。

3、唯壹住房是指本省範圍內的唯壹住房。非本轄區(以縣、區級為單位)居民購房,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無住房證明(留審原件)。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以及不滿18歲未成年子女。

4、家庭唯壹普通住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申報表,由征收機關受理後統壹交市房產局產權產籍中心查詢納稅人的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以及不滿18歲未成年子女。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壹律按照3%征收契稅。

無住房的本市轄區戶籍居民家庭同時購買兩套普通住房,由納稅人申報確定其中壹套普通住房為家庭唯壹住房申報繳納契稅:無住房的本市轄區戶籍居民家庭先後購買兩套普通住房,其所購首套普通住房為家庭唯壹住房申報繳納契稅。

十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是否繳納契稅?

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照章繳納契稅。

申報契稅時還要帶上《西安市城鎮居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獲取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和納稅人被批準購買經濟適用房面積信息。

同時還要帶上《西安市城鎮居民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審核“購房證”,獲取納稅人實際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的面積等信息。

經濟適用房成交價格=批準購買面積×合同單價 (實測面積-批準購買面積) ×合同單價×115%。

十六、以拆遷安置購置房屋是否繳納契稅征收?

答:第壹種情況是實物拆遷安置比照房屋交換處理,即按照被拆遷人新安置房屋價值與原房屋價值差額核定計稅依據,稅率為3%。

第二種情況是以拆遷安置補償款購置房屋,計稅依據同商品房買賣契稅征收,或同二手房買賣契稅征收。適用稅率的確定同商品房買賣相關規定。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於2005年3月21日以前的,財稅[2005]45號文件規定,免征契稅;拆遷補償協議簽訂於2005年3月22日以後的,對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部分免征契稅,對超過拆遷補償款部分照章征收契稅。

城鎮房屋拆遷契稅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為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有權人以及領取拆遷補償款的被拆遷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根據財稅[2012]82號文件規定,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並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十七、房屋贈與是否要繳納契稅?

答:房屋贈與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其房屋所有權無償轉讓給受贈者的行為,包括房產遺贈和獎勵。

房屋所有權贈與契稅適用稅率為3%。

納稅人在房屋贈與申報納稅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房屋贈與合同(協議、獎勵文件);

(2)房屋贈與公證書;

(3)贈與雙方身份證明:個人提供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審原件留復印件)。單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組織證明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

(5)房地產估價報告;

(6)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審原件留存復印件。

十八、房屋產權繼承是否要繳納契稅?

答:對於《中華人民***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收契稅。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於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

十九、房屋交換是否要繳納契稅?

答:房屋交換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間相互交換房屋產權的行為。契稅稅率為3%,如果是房屋等價交換,交換雙方都不繳納契稅;非等價交換,由付出經濟利益壹方按照房屋價格差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

二十、以法院判決方式承受房產契稅征收是怎樣規定的?

答:以法院判決方式承受房產指承受人依據法院判決、仲裁等法律文書承受房屋所有權的行為。納稅人應當自房屋所有權轉移有關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司法文書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該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計稅依據的確定:壹般按照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司法文書確定的成交價格核定計稅依據。司法文書中沒有明確成交價格的,參照商品房、二手房計稅價格核定。

適用稅率的確定:司法文件中確認轉移方式為房屋買賣的,參照商品房、二手房買賣確定;確認以抵債、交換、贈與等非買賣形式轉移房屋所有權的,按照3%確定。

二十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契稅的減免範圍有哪些?

答:(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 (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壹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

二十二、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否繳納契稅?

答:財稅[2011]82號文件規定,自2011年8月31日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壹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有的,免征契稅。

按照財稅[2014]4號文件規定:從2013年12月31日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壹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有或另壹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有,變更為其中壹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有,雙方約定、變更***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辦理夫妻間更名辦理減免稅申請,需要提交夫妻雙方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代辦則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轉移合同、協議或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取得房地產權屬的憑證。

二十三、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

答: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有房屋屬***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有房屋產權歸屬壹方,是房產***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二十四、如何辦理契稅減免稅手續?

答:契稅納稅人應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生效10日內,向征收或管理機關提出減免申報備案。計稅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向省地稅局申報;計稅金額在100萬元至1000萬元的,向市地稅局申報;計稅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向房地產所在地郊區、縣地稅局或開發區(分局)申報。其中,城六區範圍內(不含各開發區)計稅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統壹向市地稅局大企業局提出減免備案申請。具體如下:

1、納稅人享受減征或免征契稅,計稅金額(房產或者土地價值)計稅金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由陜西省地方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辦理契稅減免備案。

聯系電話 87636383 地址:含光門裏大街路西

2、計稅金額(房產或土地價值)在1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西安市地方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辦理契稅減免備案;

聯系電話 87663554 小寨西路83號西安市地稅局財行稅處(東方大酒店東側)

3、房產、土地位於城六區且計稅金額(房產或土地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由西安市地方稅務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局法政推廣室受理審核備案。

聯系電話 87230301 地址:菊花園22號市地稅大企業局

4、非城六區房產、土地且計稅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各區(各開發區)地稅局稅政科受理審核備案。

二十五、全市契稅繳納地點有哪些?

答:2013年4月1日起,全市契稅征管職能由地稅部門負責,目前房產、土地位於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城六區範圍內的,契稅由西安市大企業局征收。城六區房產契稅4個征收點都設在市房管局四個房地產交易大廳內,具體地址是:

1、西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大廳二樓(西大街116號) 87611267

2、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香米園93號) 87315390

3、西安市城南房產交易市場(含光路255號怡和大廈壹層) 85330436

4、西安市鳳城六路與文景路十字東北角(城北房產交易大廳二樓)

89241527

5、土地契稅征收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鳳城八路95號)

86785173

另外,房產、土地在各開發區,契稅由各開發區地稅局征收

1、高新分局 西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錦業路壹號都市之門A座八樓819室 電話:029-89194423

2、經開分局 西安市文景路中段9號 電話:029-8268973

3、曲江分局 西安市雁南五路1號(文化大廈二樓)

電話:029-85411094

4、浐灞分局 西安市浐灞生態區浐灞大道1號浐灞商務中心壹層

電話:029-83592505

5、灃渭分局 西安市天臺路B26號 電話:029-89100192

6、國際港務區分局 西安市港務大道6號 電話:029-83332340

7、航天產業基地分局 西安市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航拓路匯航廣場B座1樓 電話:029-81576170、85176171、85176172

二十六、如果買房後,繳納了契稅,後來退房的,可以退契稅嗎?

答: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是否退稅要看是否辦理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壹般性退稅主要以下幾種類型:

(壹)期房退稅

期房退稅是指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由於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已辦理契約註銷手續(未辦理權屬登記),如購房者已按規定繳納契稅,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後,應退還所繳納契稅。納稅人需提交資料:

1、退稅申請(需開發公司蓋章)(留審原件);

2、契稅完稅證二、四聯(留審原件);

3、市房管局加蓋“商品房合同登記註銷專用章”的商品房買賣契約(留審原件);

4、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證明(留審原件);

5、退房人與開發公司退房的書面協議(留審原件)

6、開發公司退房款的轉賬憑證及納稅人收到的退房款收據(留審復印件);

7、個人退稅的提供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單位退稅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留審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退稅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8、納稅人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名稱;

9、征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面積差退稅

面積差退稅是指納稅人已按商品房買賣契約之價款繳納契稅,後由於最終產權面積縮小造成房款減少,需要退還差額部分的契稅。納稅人需提交資料:

1、退稅申請(需開發公司蓋章)(留審原件);

2、契稅完稅證第二聯(審原件留復印件);

3、商品房買賣契約及房產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4、房屋實測報告表或建築物分戶實測平面圖(留審復印件);

5、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或購房款收據、退面積差房款紅字發票(審原件留復印件);

6、個人退稅的提供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單位退稅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留審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退稅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7、納稅人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名稱;

8、征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因法院判決引起退稅

因法院判決引起退稅是指經法定程序判定該房地產交易合同及發生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無效,需要退還已繳納的契稅。納稅人需提交資料:

1、退稅申請;

2、契稅完稅證二、四聯(留審原件);

3、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4、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審原件留復印件);

5、個人退稅的提供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單位退稅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留審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退稅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6、納稅人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名稱;

7、征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重復繳納引起退稅

重復繳納引起退稅是指在壹次房屋買賣權屬轉移中,如同壹戶主、同壹房產繳納了兩次契稅,需退還多繳納的契稅。納稅人需提交資料:

1、退稅申請;

2、已繳納契稅中壹份契稅完稅證二、四聯(留審原件)及另壹份契稅完稅證第二聯(審原件留復印件);

3、商品房買賣契約及房產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4、個人退稅的提供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單位退稅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留審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退稅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5、納稅人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名稱;

6、征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十七、契稅退稅流程如何規定?

答:1、納稅人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填報《契稅退稅申請審核表》;

2、征收機關受理審核退稅資料;

3、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辦理退稅結算;不符合條件的,征收機關做出明確答復和解釋。

二十八、契稅完稅證丟失,需要補辦應該如何辦理?

答:2013年4月1日起,契稅征管職能由財政部門劃轉到地稅部門。對於許多納稅人丟失稅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查詢、補辦契稅稅票的情況,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政發(2013)53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征管職能劃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第三條第四款“全市兩稅征管檔案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兩稅征管業務移交前的檔案由財政部門管理;兩稅征管業務移交後的檔案由地稅部門管理”的規定,市地稅大企業局負責查詢、補辦2013年4月1日後的繳稅記錄。具體做法是:納稅人丟失契稅稅票後,提出補辦申請,大企業局計會部門(票證管理部門)出具第三聯(記賬聯)復印件,蓋章後,視同原件使用。

對於2013年4月1日前由財政部門征收契稅時期繳納的契稅,契稅完稅證丟失的補辦的程序是:納稅人丟失契稅稅票後,首先向市地稅大企業局提出補辦申請,由大企業局審核匯總後向市財政局提出協查申請,經市財政局核查並出具第三聯(記賬聯)復印件並蓋章後返大企業局,最後由大企業局發放給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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