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有權力就要有義務和責任。征稅人在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力的同時,也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稅收必須依法征收,不得違法違規開征、停征、多征或少征、提前征收、延期征收或攤派;稅收征收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濫用職權或侵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權力和責任必須對等。征稅人的權力是稅法有效實施的保證。征稅人的義務是其執行權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征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重要保障。征稅人在享有國家權力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這裏所謂的“納稅人”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法規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納稅人權利包括自然權利和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這裏的納稅人權利是狹義的定義,即納稅人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既包括實體權利,也包括程序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