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在地市級以上的報紙上刊登註銷公告,申明公司要辦理註銷,不再經營。同時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組,對其內部債權債務、稅款、職工工資等情況進行清算,並出具清算報告。清算小組成員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手續。接下來,就可以依此辦理國地稅、工商和代碼證的註銷手續了。其中工商註銷壹定要在刊登註銷公告45個工作日之後方可進行。
納稅人需提供的證件、資料: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2、清理、核銷發票,《發票領購簿》、發票專用章(無購票記錄的不需提供);
3、《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壹式3份,個體2份);
4、國稅局註銷單復印件(***管戶提供,本項由各縣級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5、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6、工商部門註銷決定(《營業執照》被吊銷者提供);
7、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提交文件、證件:
1、稅務註銷回執;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3、經營者簽署的債務清理情況說明原件;
4、經營者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原件;
綜上所述,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公告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