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中原區民政下午上班時間為:下午3時至6時30分。
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壹、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擴展資料:
結婚最重要的是註冊登記,具體程序如下:
首先,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持相關證明***同到男女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黑墨水鋼筆填寫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表》,並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其次,婚姻登記機關接到申請後,逐項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條件。譬如,雙方有沒有達到法定婚齡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最後,經過審查後,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準予登記。妳們需同時到場,就可以領到壹張大紅的結婚證書了。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鄭州市民政局官網-鄭州市民政局更改作息時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