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發票的相關規定:
1.對外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收取款項時,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2.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時間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國稅機關批準,使用國稅機關統壹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於在市、縣購買的單位和個人使用,跨市、縣的,使用營業地發票;
5.開票單位和個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凡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其他經營活動款項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名稱和金額;
7.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作廢。
因此,政府單位不能開具沒有稅號的發票。
擴展數據:
開票的作用:
1,協助公司發展戰略
分析公司現有人力資源狀況,預測人員需求,制定和修改人力資源計劃,經上級領導批準後實施。
2.在各部門的協助下進行工作分析;
提出崗位設置調整意見;明確部門、崗位職責和崗位資格;修改和完善部門和崗位的職務說明;合理評估崗位價值。
3.在壹定的總體目標下調整資產的購買(投資)。
資金融通(融資)和經營中的現金流(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管理。
4.能夠為企業定義未來應該實現的目標。
通過營銷策劃,企業可以建立明確的營銷目標。既能加速企業營銷從真實狀態的飛躍,又能減少多次迂回尋找目標帶來的無效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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