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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繼承股權有哪些國務院規定需要繳稅嗎

1、直系親屬所有權贈與行為免稅。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2、直系親屬之間的所有權贈與不需要納稅,納稅人也需要註意地方稅務機關的征收規定。比如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冀地稅函〔2009〕119號)對無償轉讓股權行為作出了規定。繼承.遺產處分.直系親屬之間免費贈送所有權的,當事人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需要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撫養關系或贍養關系公證書(或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贍養關系證明).《繼承公證書》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提交《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稅務部門應認真審核並留存復印件。3、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繳納印花稅。簽訂股權轉讓書據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貼花,稅率為0.5%。《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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