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北京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規定,職業介紹機構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必須持有市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北京市就業證》。北京市人事局向從事人才交流的中介機構發放《北京市人才交流許可證》,凡是“兩證”之壹的中介都是正規合法的,否則就是非法用工。為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求職者千萬不要和非法職業介紹機構打交道,否則,上當受騙在所難免。
不要貪小便宜,亂招。
那些無營業執照、無職業介紹許可證或人才交流許可證、無固定辦公場所的非法中介,往往以找不到工作不收費為借口,在壹些正規的中介中心旁伺機尋找“獵物”,引誘求職者上當,借機向求職者勒索錢財。所以,告訴正在找工作的朋友,不要因為貪小便宜而誤入歧途,鑄成大錯。
拒絕支付各種象征性的費用
求職的朋友要記住,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都是違法的。招聘單位培訓員工不得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到此類情況,應堅持拒付,並向招聘單位所在區縣舉報,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索要正式發票
求職者必須向收費職業介紹機構索要稅務局或財政局開具的正式發票。有正式發票是額外的護身符。壹旦發現被騙,可以通過發票號找到該機構的法人代表和持票人。發票是維權的依據,但普通收據很難成為法律依據。
不要相信在其他地方有效的承諾。
無論非法中介或私人招聘人員為某外企或北京總公司某外地分公司或工廠招聘得多好,求職者都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他的口頭承諾。第壹,不要去。第二,咨詢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後悔就來不及了。
發現被騙,及時舉報。
求職者壹旦發現被騙,應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市場管理處、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或公安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此外,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壹些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提高求職質量和獨立思考能力。同時呼籲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非法中介和私招的打擊和處罰力度,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