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總和-允許從項目金額中扣除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2008年新;規定壹般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65438)明確,10月2012、1日至2015、12、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臺灣省:臺灣省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減稅後,本土公司的稅率中位數為20%,而跨國公司的稅率中位數為18%。該法以《公司法》為基礎。
法律客觀性:
企業所得稅法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所得組織(以下簡稱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四條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的稅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