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地稅重復申報的稅還沒有分攤,聯系管理員,要求管理員從後臺刪除多繳的稅。
2.如果重復申報且稅款已經分攤,可以取消申報,稅款作為預繳稅款,可以在下壹個申報期抵扣;
3.如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扣完,可以要求稅務部門退還多交的稅款,稅務部門必須立即退還。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應納稅額:
1,購銷業務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定價;
2.融資資金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無關聯企業之間可以約定的金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3、提供勞務,不按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勞務費用;
4、轉讓財產、提供財產使用權等業務往來,不按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費用;
5.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確定價格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壹般來說,退稅最快三個工作日到賬,最慢三十個工作日。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局網站進行退稅結算,系統會給出相應的提示。超過30個工作日,未收到退稅或系統未提示退稅失敗。建議趕緊聯系稅務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壹條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所稱關聯企業,是指有下列關系之壹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壹)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間接的所有權或控制權關系。;
(2)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的;
(三)有其他利益相關關系的。
納稅人有義務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供其與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價格、費用標準等有關資料。具體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