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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

廈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

在廈門火炬高新區投資可享受國家高新區和廈門經濟特區的各項優惠政策,符合產業導向的重大項目可享受“壹事壹議”的特殊扶持政策。

(壹)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政策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08年6月5438+10月1之後完成註冊登記的,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科技企業孵化政策

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企業(含入駐東部孵化園的臺灣省學者企業)可獲得65438+萬元的免費創業資金。

(3)鼓勵技術研究和創新的政策

1,經確認成立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本級給予科技經費75萬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區兩級科技經費450萬元;市級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市區兩級分別給予* * * 45萬元、300萬元的資助。

2.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發項目和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的企業,對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3.企業可以按照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扣除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不足抵扣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低於應納稅工資總額2.5%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4、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足30萬元的,可壹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采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

(D)鼓勵技術改造和轉化的政策

企事業單位技術轉讓所得,以及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總額在500萬元以下的;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人才引進政策

留學人員和引進人才,除享受相關政策外,在購房、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本市居民生活待遇;加入外國國籍並已辦理《廈門市引進海外專家證》的留學人員及其家屬,可申請有效期為1-5年的外國人居留證和同期多次往返簽證。

㈥知識產權保護政策

1,被認定為市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廈門給予20萬元資助;被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廈門市給予40萬元資助。

2、除享受市政府專利資助外,授權的國內實用新型專利,高新區每件資助2000元;國內、國際發明專利授權分別資助3萬元、4萬元。

(7)技術和金融政策

1,鼓勵企業改制上市政策

(1)高新區對完成改制進入上市或上市輔導期的企業,以及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上市申請並正式受理的企業,給予30萬元資助;進入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掛牌的,給予市區級60萬元補貼。

(2)企業向中國證監會申請IPO上市並取得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後,市區兩級撥款654.38+0.3萬元;正式在國內上市後,高新區再給予50萬元資助。

(3)註冊在高新區的企業,作為主體,取得中國證監會無異議函,在境外正式上市,給予654.38+0.5萬元補貼;企業在異地“買殼”後將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遷入高新區的,給予654.38+0萬元補貼。

2、鼓勵企業“新三板”上市政策。

(1)根據未上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不同階段,給予財政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參照高新區企業改制上市政策。

(2)對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自掛牌年度起2年內,根據其對高新區金融發展的實際貢獻與上年相比,給予最高50萬元的項目資金支持企業發展。

㈩其他政策

1.對連續三年產值超過5億元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給予比上年地方留成稅收全額返還的獎勵。

2.鼓勵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申報“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爭創“全國軟件企業100強”,對入選企業給予廈門市壹次性獎勵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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