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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說明(家庭)

易車訊 2021年1月1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公布了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說明(家庭)。詳細內容如下:

目錄: 壹、申請配置指標條件說明

二、申請配置指標操作說明

三、家庭總積分計算說明

四、家庭總積分使用說明

五、親屬關系核查說明

六、其他

壹、申請配置指標條件說明

?(壹)家庭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需具備哪些條件?

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不得少於2人。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嶽父母。

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以內不得作為家庭申請人,2021年1月1日前已離婚的除外。

家庭申請應確定壹名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配置,並作為將來的指標持有人。

所有家庭申請人在家庭主申請人獲得指標後的十年以內不得再次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家庭申請人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所有家庭申請人須聲明申請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並承諾遵守前述規定。

(二)本市戶籍居民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註:《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的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註1:“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申請人從申請月的上壹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連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

註2:“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人從申請年的上壹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納稅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至2020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香港、澳門居民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壹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七)臺灣居民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壹年及以上有效簽註,和在京居住壹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八)外籍人員作為家庭主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北京簽發的壹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和在京居住壹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九)個體工商戶可以作為家庭主申請人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嗎?

可以。按個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市戶籍居民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

(十壹)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

(十二)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註:《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的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

(十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註1:“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申請人從申請月的上壹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連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

註2:“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人從申請年的上壹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納稅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至2020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四)香港、澳門居民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壹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十五)臺灣居民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五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壹年及以上有效簽註,和在京居住壹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十六)外籍人員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需具備哪些條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北京簽發的壹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和在京居住壹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十七)個體工商戶可以作為其他家庭申請人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嗎?

可以。按個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可無需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申請配置指標操作說明

(壹)如何註冊與登錄?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請過搖號的新用戶,可在網站(/)首頁點擊“我要註冊”,選擇用戶類型,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並設置密碼,完成賬戶註冊。註冊成功的用戶憑“手機號+密碼”登錄系統。

新用戶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註冊。

2.2014年1月1日前已經申請過搖號的,系統自動完成賬戶註冊,申請人直接用“手機號+密碼”登錄系統,沒有手機號的用申請編碼代替。

(二)如何修改註冊賬戶信息?

已註冊用戶登錄系統後進入用戶中心,在賬戶功能區點擊“修改姓名”、“修改密碼”、“修改手機”可完成賬戶信息的修改;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三)如何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時間段可提交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

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首先閱讀《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和《告知承諾書》,下壹步填寫家庭主申請人身份信息、婚姻狀況信息和配偶的相關信息,再填寫其他家庭申請人身份信息、婚姻狀況信息和配偶的相關信息,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申請。

所有家庭申請人信息填寫完成並核對無誤後,進行意願確認。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進行人臉識別認證,所有家庭申請人均通過後,可提交家庭申請。

(四)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如何選擇指標類型?

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申請,可選擇新能源指標或普通指標,也可只選擇普通指標。

選擇新能源指標或普通指標的,先參加5月26日的新能源指標配置,若入圍,不得參加普通指標配置;未入圍的可繼續參加普通指標配置。

(五)如何取消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時間段可進行取消申請操作。

家庭主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在申請表頁面左上方點擊“取消申請”;或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六)哪些情況需要變更申請,如何變更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時間段可進行變更申請操作。

申請有效期內,如因出生或死亡導致家庭申請人人數增減但家庭主申請人未發生變化的,應當變更申請。

家庭主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在申請表頁面點擊“變更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刪除或增加相關申請人;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七)哪些情況需要重新申請,如何重新申請?

申請有效期內,除了因出生或死亡導致家庭申請人人數增減且家庭主申請人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之外,都需要重新申請。

需要重新申請的具體情形包括但不局限於:更換主申請人;更換其他申請人;主申請人或其他家庭申請人的申請信息(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駕駛證件、婚姻狀況)發生變化。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時間段可進行重新申請操作。

家庭主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在申請表頁面點擊“重新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可重新填報家庭申請人相關信息;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八)在窗口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需攜帶哪些材料?

需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詳細如下:

內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警)身份證件和居民身份證。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外籍人員提供有效護照。

各類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證件、材料之外,家庭主申請人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所有家庭申請人婚姻狀況的相關證件。

註1:由他人代辦時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親屬關系材料(戶口簿或結婚證)。

註2:以上相關證件和各類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

(九)什麽時間可以查詢審核結果?如何查詢?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請,自4月9日9:00起可以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詢審核結果;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審核結果。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請,自11月9日9:00起可以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詢審核結果;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審核結果。

(十)審核未通過的如何辦理復核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請且審核不通過的,可在4月23日前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詢審核未通過原因。申請人應仔細檢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誤,如確認填報無誤,可根據提示進行“申請復核”操作或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關審核部門申請復核,相應審核單位於5月24日前反饋復核結果。如果填報有誤,可在下個申報期點擊“重新申請”修改信息,並再次提交申請參加審核。

每年的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請且審核不通過的,可在11月23日前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詢審核未通過原因。申請人應仔細檢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誤,如確認填報無誤,可根據提示進行“申請復核”操作或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關審核部門申請復核,相應審核單位於12月24日前反饋復核結果。如果填報有誤,可在下個申報期點擊“重新申請”修改信息,並再次提交申請參加審核。

(十壹)什麽時間可以查詢指標配置結果?如何查詢?

5月26日上午10:00開始進行新能源指標配置,配置結束後,可以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詢配置結果;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配置結果,或撥打12580查詢當期配置結果。

6月26日、12月26日上午10:00開始進行普通指標配置,配置結束後,可以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詢配置結果;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搖號結果,或撥打12580查詢當期配置結果。未取得配置指標的,在申請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壹次指標配置。

指標配置時間因故發生變化的,由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提前公布。

(十二)如何查詢家庭申請有效期?

在網站(/)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頁面上可見關於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請仔細閱讀。

家庭申請通過審核後,申請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標的,在申請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壹次指標配置,申請有效期滿後,將對家庭申請資格再次審核。申請有效期內,如因出生或死亡導致家庭申請人人數增減但家庭主申請人未發生變化的,可以變更申請;發生其他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變更申請和重新申請均隨下壹次指標配置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後,家庭總積分重新計算。

(十三)家庭如何打印《家庭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指標的有效期是多長?

家庭獲得指標的,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會顯示“我的指標”,可下載打印《家庭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查詢打印。

《家庭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有效期為12個月,申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12個月內,到稅務、市場監管、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完成車輛購置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二手車銷售發票開具、車輛登記等所有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

三、家庭總積分計算說明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

(壹)基礎積分說明

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

(二)階梯(輪候)積分說明

1.家庭申請人當前在參加普通小客車指標搖號的,階梯(輪候)積分=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階梯數計算規則參見《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說明(個人)》)。

2.家庭申請人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按其最近壹次開始輪候的時間距離家庭搖號申請年上壹年12月31日,每滿壹年加1分,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並加分,求和後為其階梯(輪候)積分。

註:家庭申請人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參與家庭申報後,其以個人身份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將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

3.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沒有階梯(輪候)積分。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壹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三)家庭申請人積分說明

家庭申請人積分=家庭申請人基礎積分+家庭申請人階梯(輪候)積分。

(四)家庭總積分說明

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有幾代人,最多為3代。

四、家庭總積分使用說明

(壹)家庭申請普通指標的階梯中簽率說明

家庭與個人同池搖號。

家庭總積分分數即為該家庭的申請編碼出現在搖號池中的次數。申請編碼出現的次數越多,中簽率越高,但只能中簽壹次。

(二)家庭申請新能源指標的積分排序說明

家庭申請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按家庭總積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總積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請人中最早在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註冊時間的先後排序配置。

(三)當期基準中簽率

搖號池中處於第壹階梯申請人的中簽率是當期基準中簽率。如申請人中簽率升為當期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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