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交房租。根據《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有關問題的通知》,重慶住房公積金委發布的6號文件規定,租住公租房可按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可以拿著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繳納證明等所需材料到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提取。
付款方式
為方便承租人支付租金,開通了現金、POS信用卡、ATM櫃臺存款、銀行代扣、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
在線支付
公租房的租金可以微信支付!現在只要下載重慶公租房官方APP,就可以用微信支付公租房租金了。
進入重慶公租房官方APP,點擊“在線支付”;
然後進入“租金繳納”頁面,輸入主租客的身份證號,查詢未繳納記錄,點擊“繳納”按鈕繳納費用。
有兩種支付方式,包括“招行-網通”和“微信支付”。用戶選擇“微信支付”,輸入微信支付密碼,即可完成支付。
用戶也可以進入“電子票夾”微信小程序,選擇“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點擊“自動取票”,輸入相關信息,獲得壹張用於支付租金的電子票。
租住公屋更新程序
租賃期限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向公共租賃住房所在社區房管中心提出申請。
本市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允許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承租人未按規定申請續租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承租人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續租,但經審查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租賃期間,通過購買、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分配條件的;
租賃期間,租賃或購買其他保障性住房。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限,搬遷期限內的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支付。
搬遷期限屆滿承租人未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且承租人無其他住房的,按市場價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和購買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並將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獲取公共租賃住房的;
轉租或出借;
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結構或使用性質;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空置超過6個月的;
拖欠租金累計超過6個月的;
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從事違法活動的;
違反租賃合同。
合同期滿或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退出。有特殊困難的,給予壹定的過渡期;拒不騰退的,根據合同約定,並在適當範圍內予以公告,必要時,由市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