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要內容
1、補助對象:2008年12月1日起(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為準),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巴南區、渝北區、北部新區首次購買住房(含改善型購房)並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時在上述區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購房產權人為享受財政補助的對象。
2、補助方式和計算:從購買住房並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壹個補助年度,在補助年度內,以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限,高於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的30%。
二、申報辦理程序
1、產權人向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並提供如下的資料:
(1)產權人的書面申請。產權人應本著誠信守法的原則,提出申報事由,說明相關情況。並明確聲明所購住房是否為在重慶市主城區範圍內首次購買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慶市主城區範圍內與個人所得稅有關的政府扶持或獎勵政策,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合法。
(2)購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購房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住房產權證復印件。
(5)產權人與銀行的購房按揭合同(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按揭銀行認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證明。
(7)區地方稅務局認定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8)審核全部符合要求後,產權人提供本人的開戶銀行、賬號、戶名(用於財政撥付資金)。
2、更為詳細的具體辦理事項需要向所繳納個人所得稅地區的區財政局咨詢。咨詢電話:
渝中區財政局:63704642
江北區財政局:67560016
沙坪壩區財政局:65368354
九龍坡區財政局:68105487
大渡口區財政局:68173307
南岸區財政局:62948853,
北碚區財政局:68317683
渝北區財政局:67137667
巴南區財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區財政局:67460751
重慶市財政局:6757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