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提供購房申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12個月及以上或城鎮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證明的人員(頂尖人才、領軍人才等高層次人才、產業發展急需人才、畢業未滿5年的在校學生、高校畢業生除外)。
策略來源:
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318號),特制定本細則。
壹、本細則規定的居民家庭,是指購房人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離異、喪偶等單身,以個人為居民家庭。
二、本細則規定的本市戶籍是指家庭成員中至少有壹人具有本市所有區、市、縣及試點地區的戶籍,否則為非本市戶籍。原戶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高中(中學)及其他院校的學生,或公司派駐的現役軍人,可按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標準購房。
三、本細則規定的家庭自有住房範圍包括登記在家庭全體成員名下的全部現有產權住房,以及已簽約備案的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不是同壹居民的家庭成員* * *有房作為其* * *部分人分別有1套房子。
四、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中心城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園區)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區擁有1套住房,暫停銷售限制區域(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高新園區)住房。
5.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區無住房,能提供購房申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證明(頂尖人才、領軍人才等高層次人才、產業發展急需人才、畢業未滿五年的在校學生和高校畢業生除外),可在限制區域內購買1套住房,並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
6.本文件實施之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已簽訂認購書並支付意向金、定金或首付款的新建商品房,開發企業應在文件實施之日後五日內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報購房人名單及相應房源明細,申報購房人不在限購範圍內;逾期未申報的,開發企業憑本文件實施日前打印的首付款正式發票補足的購房人不在限購範圍內;已簽訂買賣合同並能提供文件實施日前完稅憑證的二手房,不在限購範圍內。
七、因搬遷、房改、房屋交換、繼承或遺贈、離婚分析、司法判決或調解、夫妻間產權變更、父母贈與未成年子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均不在限購範圍內,購房人取得上述房屋產權後,購買新房時視為已擁有該房屋。公寓的規劃設計用途不在限購範圍內。規劃設計用途為非住宅,不屬於限購範圍。
8.購房人在購買本市限購區域內的住房前,應當持家庭成員身份證、戶籍證明原件等有效證件(證明)到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服務窗口辦理購房資格證明。(地址:五壹廣場黃河街88號,不動產登記中心政策咨詢電話:83691066,83691099)
購買人與其未成年子女不在同壹戶口登記的,由公安部門審核親屬關系;購房人夫妻未在同壹戶口登記的,夫妻關系由民政部門審核認定;成年單身、離異購房者、喪偶購房者,由民政部門審核婚姻狀況;非本市戶籍的家庭,還應提交本文件規定的在本市累計12個月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城鎮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證明。駐連軍人還須提交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駐連證明。
對符合條件的,由不動產登記中心頒發《購房資格證書》。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根據《購房資格證書》簽訂購房合同。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在受理合同備案或者辦理產權登記時,應當驗證《購房資格證明》。只有通過核查的家庭才能辦理合同備案或產權登記。采購資格證書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
九、根據本文件相關規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購房資格申請,負責對購房家庭的住房情況進行核實確認並提交至限購系統;公安部門負責核實認定購房家庭成員,提交限購系統;民政部門負責核實認定購房家庭的婚姻狀況,提交限購系統;人社部門負責對購房家庭的社保情況進行核實認定,並提交至限購系統;稅務部門負責審核購房家庭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並提交至限購系統;不動產登記中心對上述部門的認定和提交進行核實,並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購房資格證明。購房資格證明壹站式服務窗口由以上順序的各部門人員組成,各司其職。各部門職責範圍內需要各方解決和告知的事項,由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辦理。
十、《購房資格證明》僅用於購房人網簽合同和二手房交易登記,不得挪作他用。
十壹、自文件實施之日起,新購住房取得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時間從不動產權證書頒發之日起計算。通過司法判決、仲裁裁決、繼承或者遺贈取得產權的新購住房,不屬於限售範圍。
十二、違反規定購房或提供虛假購房文件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合同備案和產權登記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購房資格,違規簽訂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將依法嚴肅處理。
本細則自2018年3月22日起在本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