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訊 (記者 白 麟 實習生 石榮貴)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個人無償受贈房屋的所得稅政策進行了調整。昨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我市已出臺了相關的實施細則。目前,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的稅務辦理窗口已開始根據細則,為廣大市民辦理相關的免稅手續。 三種情形可免稅受贈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個人轉讓房屋,轉讓收益中的壹部分要作為個人所得稅上繳。但是,以往對於壹方“無償”贈送房屋給另壹方的情形,壹直沒有明確如何征稅。近年來,我國個人無償贈與房屋的情況越來越頻繁,為進壹步完善稅制、堵塞稅收漏洞,此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文件,明確了當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時,以下3種情形不征稅: 壹、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除以上三種情形,受贈人必須按20%稅率上繳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為:用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房屋價值,減去贈與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贈與雙方需提交證明 昨日,市地稅局相關人士向記者詳細介紹了市民辦理不征稅手續的相關流程,以及需要出示的各種證明材料。 首先,贈與雙方當事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房產所有權證、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其次,還要提交壹些相關證明。例如繼承房產的市民,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若市民是作為遺囑人將房屋贈與他人,則須提交“遺囑公證書”等相關材料;在其他情況下,市民則須提交“贈與公證書”等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必須提交原件。 再次,贈與雙方還必須提供關系公證書。譬如,將房產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稅務機關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後,將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並作復印留存,原件會退還提交人。同時,稅務機關將為市民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免稅手續。 再轉讓房屋稅負降低 受贈人得到房屋後,若以後再將房屋轉讓,涉及到的納稅額度和以前相比也有了變化。 按照新的政策,受贈人轉讓房屋時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轉讓房屋後的收入,減去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再減去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來計算。而按原來的政策,轉讓房屋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用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去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等費用後的余額。與舊政策相比,新政策扣除了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受贈人在轉讓受贈房屋過程中的稅負大大降低。
上一篇:中國人民大學最好的課程下一篇:註會稅務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