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北京市司法局發布的“我為群眾辦實事”30件實事清單。
壹、立法為民
01.完善政府立法工作調研機制,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工作基層聯系點,提高公眾參與政府立法工作的便利性。
02.推進《北京市投訴處理條例》、《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北京市獻血條例》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
03.積極開展教育督導、公共文化服務、醫保基金監管、傳染病防治、居委會組織法實施辦法等公眾關註的立法項目前期研究。
第二,執行刑罰保護人民
04.根據疫情情況,有序推進罪犯與其親屬見面。
05.進壹步做好對罪犯和吸毒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減少重新犯罪。
06、進壹步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的安置教育工作。
07.進壹步推進罪犯、吸毒人員與律師遠程視頻會議。
第三,普法宣傳惠民
08、完善村(居)法律顧問制度。
09,在全市範圍內舉辦了100的民法典主題宣傳活動,並在北京電視臺播放了《民法典》普法解讀系列視頻。
第四,法律服務惠民
10.支持延慶、懷柔、平谷、密雲設立區級惠農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和鄉鎮惠農公益法律服務工作站。
11,在16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市政府行政復議接待咨詢點”。
12.選擇壹批服務水平高、質量好的公證機構實行“公證服務周六不關門”。
13.繼續推進公證事項“跨省通用”。
14,新增“最多跑壹次”公證事項68項。
15,實行“小客車搖號”公證。
16,專註遺囑公證。
17,為行動不便的申請人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休日不關門”和“送證回家”服務。
18.對民營企業合規管理、勞動人事、商務合同、訴訟仲裁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風險和法律問題進行法律審查。
19.繼續推進網上仲裁聽證,為當事人提供更大便利。
五、減少時間和方便。
20、核減公證材料清單。
21.全面推行律師事務所設立住所證明和資產證明告知承諾制度。
22、全面推行申請律師執業人員檔案保管證告知承諾制度。
23、在民營企業中開展企業律師試點工作。
24、將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註銷審批時限縮短30%-50%。
25、將律師執業申請審批時限縮短30%-50%。
第六,依法治民
26.北京市律師協會設立民商事糾紛調解中心,根據法律法規為群眾提供民商事糾紛調解服務。
27.創建100個“北京市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
28、開展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案例評議和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工程評議。
29、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
30、開展殘疾人、未成年人、軍人家屬、老年人、農民工* * *法律服務專項維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