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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貸款要規避哪些風險

壹、住房按揭貸款要規避哪些風險

.1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被迫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導致被迫違約是因為支付能力不足。這說明借款人有還款的意願,但無還款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上借款人可僅通過比較其住房中特有的權益與抵押貸款債務的大小,作出違約與否的決策。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上升時,借款人可以轉讓房屋還清貸款,收回成本並能掙取壹定的利潤;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下降時,借款人為了轉嫁損失,即使他有償還能力,他也主動違約拒絕還款。

1.2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壹條重要原則。現如今流動性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是目前我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納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壹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卻屬於長期貸款。這種短存長貸的行為使銀行的流動性非常低,繼而帶來流動性風險。二是銀行持有的資產債權不易變現,極易導致流動性風險。造成銀行可能喪失在金融市場更有利的投資機會,增加機會成本帶來的損失。

1.3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相比其他產業,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擴張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變現不成問題,銀行與個人都對未來充滿樂觀的預期,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數量也急劇增加。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劇下降,大量貸款無力償還,即使已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也因為房地產業的疲軟無法變現。這時抵押風險轉變為銀行的不良債權和損失,銀行則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極易導致銀行的信用危機甚至破產。

1.4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它是由其業務短存長貸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利率的波動無論是漲還是跌對銀行都會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也隨著上調,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償貸壓力,借款額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長,其影響程度也就越大,從而增加了違約風險。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從當前資本市場融資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來提前償還貸款,給銀行帶來風險,主要表現在,提前貸款的發生使得住房貸款的現金流量發生不確定性,給銀行的集約化資產負債帶來壹定的困難。

房屋抵押貸款風險防範

針對上面所述的這些風險,本文從以下幾個角度出發,提出壹些防範的措施,使房抵押貸款在為民眾有效服務的同時所帶來的風險盡量最小化。

2.1違約風險的控制

針對購房者存在違約可能性,我們應從以下兩點入手:壹是銀行在接到購房者的貸款申請後,需要對購房者的基本情況(如收入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月供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購買房屋的用途等)進行詳細調查,並根據調查的結果決定貸款與否及合同條款的擬定。二是對置業者的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的指標主要有:置業者的家庭總收入及儲蓄證明: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月供占月收入的比例。

2.2流動性風險的控制

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而用於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存款及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已處於壹個基本穩定的狀態。但現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覆蓋率低,來自建設部的數據顯示,2007年實際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人數僅有7187.91萬;公積金存在應建未建的現象,如壹些民營企業還未創建住房公積金制度;歸集的公積金較少,普及面不廣。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著手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讓住房公積金切實地滿足消費者實現住房融資需求,降低流動性風險。

2.3經濟周期風險的控制

房地產業與經濟周期密切相關,應建立個人住房抵押

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壹是建立風險預警的數據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最大程度地降低經濟周期給住房抵押貸款帶來的風險。?

2.4利率風險的控制

針對利率變動帶來的風險,銀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壹是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可將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風險轉嫁給借款人,同時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風險也可轉嫁給銀行。

二是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它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二、購買有抵押貸款的房子怎樣規避風險

這樣的事情主要是在還銀行貸款的時候,這段時間風險比較大,但也是可以控制的但不能說有百分之百的把握1、看業主是否有錢自己還清貸款,如果險的。2、業主沒有能力還款的,要客戶方出錢還款,這樣風險就比較大,風險可以這樣規避,壹、找律師做見證書,證明妳是借錢給他還清貸款的,二、最好叫業主再做壹份公證委托書,委托給第三方(有了這份東西不用業主簽名自己也可以跟委托方過戶辦手續的,這是防止業主配合過戶)。有這二樣東西風險就會降低很多,但是不是百分百的,如果房子給查封了就不壹樣了。

三、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存在的風險

導語:個人住房貸款有哪些風險?通過我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都有了了解,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我提醒大家,在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千萬要慎重。更多個人住房貸款內容,盡在經驗網的法律欄目。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有:

(壹)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內因則是貿易銀行貸款的操縱風險,主要有職員道德風險、貸款審查風險和貸後治理的風險。

1、職員道德風險

主要是指銀行貸款經辦職員由於個人原因或者某種利益關系,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虛假材料而不指出,導致借款人相關資料不真實,誤導貸款審批人。更有甚者,有個別經辦職員知法犯法,內外勾結,故意偽造相關材料,騙取銀行信貸資金。

2、貸款審查風險

貸款審查是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重要環節。在貸款審查過程中,經辦職員風險意識不強,警惕性不高,對借款人的真實身份、收進情況、家庭狀況等相關情況了解不祥,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正當性審查不嚴,流於形式,對有瑕疵的材料沒有認真調查核實。有的銀行為了擴大市場份額,采取競相降低貸款人的首付款比例,或者放松貸款人的審批條件,壹味簡化手續,埋下了風險隱患。

3、貸後治理的風險

大部分貿易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後治理參照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模式,要求對每筆貸款定期檢查、報告。而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客戶分散、數目眾多等特點。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擴大和飛速發展,壹個基層行往往有成百上千個客戶,客戶數目遠遠大於公司類貸款客戶的數目,假如沿用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辦法,根本無法及時了解貸款客戶經濟及家庭變化的情況。當可能出現風險時,銀行就不能及時采取防範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風險的外因主要有“假按揭”風險、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和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1、“假按揭”風險

“假按揭”是指房地產開發商采取欺詐的手段,利用虛構的房屋買賣關系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目的。自2003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出臺的壹系列政策措施在壹定程度上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洗牌過程。很多中小開發商明顯感覺到資金壓力。在此情況下,很多開發商開始借"假按揭"之名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2、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

假如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出現較嚴重的瑕疵,比如1、房屋有嚴重的質量題目,無常居住;2、住房面積縮水,以次充好,擡高房價,造成購房者的損失,導致購房者抵觸情緒大,而拖欠貸款;3、開發商沒有履行承諾,未及時完成消防等配套工程,推遲進住;4、開發商尚欠繳地價、配套費,拖欠工程款,未辦妥房產證,使部分業主拖欠貸款,放棄供樓,造成信貸風險;5、開發商為了售樓,過度地承諾。最常見的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返租協議,由於出租不理想或開發商拖欠返租款,使業主也拖欠銀行貸款;6、物業治理不善,造成業主與開發商的,使業主拖欠貸款加大信貸風險。這些都會導致借款人發生群體性的違約不還款的情況。

3、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目前由於全社會缺乏完善的個人信息治理體系,使得貿易銀行很難進行正確的風險判定。從信用風險的角度來看,壹方面,個人住房貸款的順利回收與借款人的家庭、工作、收進、健康等因素的變化息息相關,借款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導致不能定期或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因借款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借款人的繼續人放棄所購房屋,不願還款,從而給銀行利益帶來損失的違約風險。另壹方面,借款人還可能故意欺詐,通過偽造的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從而產生道德風險。現在,有很多借款人根本不具備定期還款的能力,其通過偽造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購買房屋,再將該房屋出租,以租金收進還貸,壹旦房屋無法出租,借款人也就無力繼續還款,給銀行帶來風險。

風險以及對策:壹、政策和行業周期風險

從1998年房改開始,中國房地產市場高速發展,其中有過鼓勵、有過輪番調控,經歷徹夜排隊的搶購潮,也經歷聚眾打砸的退房潮。因此,這是壹個典型的政策和行業周期性產業,住房按揭業務也要順勢而為,降低這方面的風險。

1、宏觀調控政策合規風險

住房制度改革以來,房地產行業有效的拉動經濟增長和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土地財政”模式也使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發展房地產業,自1998年以來未有實質壓制性的調控政策,因此行業經歷了近10年的高速發展。

2006年,開始采用稅收措施進行調控,主要目的是壓縮需求;2007年則主要采用信貸、住房結構政策來進行調控,主要目的是增加供給尤其是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供給,同時壓縮不合理的需求。2006年以來,房產購買需求持續上升,銷售款回籠和流動性寬松,房產開發商也有比較充足的資金,購買囤積了大量的土地分段開發。

2007年7月,國家實施了“限外令”和9月份規定執行的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抑制住了投資性需求。接著國家開始明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部分購房著開始進入觀望狀態,銷售量下降,新開樓盤資金回籠速度減慢。2007年底開始,面對各地房價暴漲的局面,在銀監會等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趨緊,房產開發商獲得銀行資金的難度加大,開發貸款利率有所提高,社會資金價格也不斷上漲。

也暫停房企的IPO審批以及已上市房企的增發、發企業債等再融資行為。2009年受益於“四萬億”的經濟計劃,寬松政策讓房產市場迎來壹波更迅猛的上漲。因此2011年前後,面對通脹壓力,央行連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和基準利率,收縮銀根,資金壓力空前。面對多管齊下的調控政策,很多房產開發商面臨內部資金流動性危機,被迫降低房價轉讓項目等“斷腕求生”,也有部分激進的房產開發商選擇“不陽光”甚至違規的方式獲取資金渡過難過,這是宏觀調控政策帶來的合規風險。

2、行業周期性風險

房地產行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具有投資大、周期長、供應鏈復雜等特點,導致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具有慣性。在伴隨經濟長期發展的過程中,人多地少,置業投資等房產需求旺盛,人口周期、國家壟斷土地供給等因素,導致市場上房產長期供不應求,房價持續走強。

出於對房地產市場形勢的樂觀預測,金融機構和房地產投資機構加大對房地產的投資,並帶動其他行業投資機構進入房地產領域。隨著房地產投資者特別是炒家進壹步湧入,各類房地產物業,尤其住宅價格上漲,租金飆升,同時房地產空置率大幅下降,房地產市場交易量快速上升,土地市場和各級房產交易市場均十分活躍,拿地熱情、物業開發與項目建設加速開展,進壹步推動了房地產業的進壹步擴張,交易數量增加,房地產價格也越漲越高,投機者及自用者均陷入“郁金香”式的瘋狂。

在持續的繁榮和瘋狂後,特別是三四線城市,房子多到壹定數量,價格也漲到壹定程度時,而住房真實需求的增長是比較穩定的,當供給數量增速大大超過真實需求增速時,根據西方經濟學的“需求-供給”曲線,會發生市場無法承受價格,部分敏銳的投機客率先撤出市場,同時社會關於限制炒房的聲音會加大,政府也開始關註並出臺壹系列的控制措施,擊鼓傳花的遊戲無法繼續,房價短期不會繼續增長甚至可能下跌,房產交易量也會縮減,需求明顯萎縮。而這時由於房地產行業開發周期長,基於樂觀預期競相拿地發展房地產業的企業由於開發慣性還會繼續增加供給,進壹步導致房價下跌的預期,觀望情緒濃厚,交易更加低迷,這是周期性谷底。

隨著經濟發展,家庭裂變等剛性需求對存量房產的消耗,房地產市場又會迎來新的樂觀預期,再經歷瘋狂,也會再進入寒冬,這是行業的自然規律。國內也大致經歷了1998-2008年持續發展、2008-2009的行業低谷、2010-2013年的迅猛發展、2014-2015年的交易冷清、2015年又重回活躍等幾個周期,因此銀行分支機構在發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需充分預測這種周期性風險對當地的房產行業的影響,要有前瞻性的預測並做好“逆周期”的風險控制措施,例如在交易瘋狂的階段,強化申請人準入審查,提高首付比例等防控策略。

二、樓盤和開發商風險

從住房市場化改革開始,房地產行業獲得高速發展,早期進入的房地產公司賺得盆滿缽滿。因此,在利益驅動下,不少其它行業的公司跨行介入房產地產行業以期分得壹杯羹,往往由於經驗欠缺、各方面情況預估不足引發項目開發失敗。因此銀行需要重點關註樓盤項目和開發商資質風險。

01、樓盤準入

銀行在樓盤項目審核階段需要關註的準入風險,包括非現場資料審查和在建工程現場走訪,了解擬合作樓盤所在區位、定位和環境等因素,是否出具結頂報告。工地現場走訪時觀察是否結頂或臨近結頂,有無延期交付或者爛尾的可能,同時註意從其他渠道了解樓盤質量整體情況。在完成擬合作樓盤的方案審批後,還需要持續跟蹤樓盤銷售進度,客戶評價等。

結合個人的按揭業務樓盤審查經驗,無論是商品房現售或預售,在樓盤準入時需要重點審核的方面有:

壹是開發商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五證是否齊全,五證不全或者存在瑕疵的房產不能取得相關房地產權證;

二是開發商自有資金是否充足,要求達到占30%以上,三四線城市中小開發商自有資金要求達到40%以上,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建築面積是否前後壹致,是否因某些原因在樓盤建設過程中發生變更;

三是對於優質開發商的樓盤,允許發放能在六個月內結頂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底層主體建築已完成的情況,給予壹周壹層的建設進度),其它中小開發商必須在主體結頂之後給予辦理個人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四是盡量選擇樓盤地址位置佳,配套設置完善的大中型社區住宅。

02、開發商資質

房地產行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具有投資大、風險高、周期長、供應鏈復雜等特點,而該行業又是實實在在的暴利行業,發展中有關監管部門對行業的準入制度把握不嚴,因此房地產開發商是魚龍混雜,存在壹些不良開發商或根本不具備資質的開發商。另壹方面,企業跨行介入房產開發難度大,經驗明顯不足,而某些地區的小型開發商由於在當地特殊的人脈資源,在特殊的時機下存在“非正常”手段獲取項目開發資格,如此容易引發林林種種的問題,樓盤項目審查更要積極關註開發商資質和背後的股東實力。

基於當前市場環境,在實踐操作中,盡可能選擇優質開發商,包括全國性的著名開發商或其占股50%以上的開發企業,資質為壹級或具有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等背景的開發商,資質為二級的或分支行所在區域的龍頭、知名房地產企業開發商等等。

該風險要素的'防範關鍵是開發商資金鏈和工程質量問題,在經濟繁榮期,融資便利且能通過房價的上漲來消化資金不足的問題,壹旦資金鏈斷裂,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開發貸款也會暴露風險,開發商的階段性擔保已毫無意義,而預售的個人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保障也會因購房人的集體對抗而降低。因此,建議審慎介入開發商股東為跨界經營的民營企業和個人。

三、按揭客戶信用風險

信貸過程中,銀行作為資金的經營者而非資產的受讓者,不論何種擔保方式,借款人終究是我們關註的第壹還款來源。因此,住房按揭業務過程中,杜絕虛假按揭、預判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亦是必不可少的風險防範舉措。

1、還款能力

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日常審查中,基本可以將客戶分為兩大類別:受薪人士和自營業主。針對兩種不同的群體,信用風險防範側重點迥異。

壹是受薪人士,其中對於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優質受薪人士,壹定程度上可以放寬對負債率的要求,做到收入證明和家庭關系等基本資料的核實,工作單位的屬性決定其違約的成本較高,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相對較低。而另壹部分普通企業的受薪人士,需要重點關註其職業的穩定性和歷史工作履歷,同時由於普通企業的收入證明壹般把控不嚴,可以要求提供代發工資銀行流水明細單(註意假流水風險,參閱作者關於銀行流水審查的文章),另外可以關註社保記錄單和購房動機等來防範風險,特別是具有與其收入情況和家庭情況匹配的自住型或改善性購房需求,這類貸款的違約率往往較低。

二是自營業主,這類客戶的收入來源與其經營情況息息相關,且容易在經營情況良好和心理預期良好的時候購買金額較高的住房或者排屋別墅等,在經濟下行周期或者經營企業出現問題時容易按揭還款“斷供”,不確定較受薪人士要高。因此,對於此類客戶,理應參考小微貸款客戶信貸審查標準,分析其基本信息、資產負債率、家庭關系、資產歷史積累、企業經營能力及可持續性等,結合購房的時機、房屋位置和價值等情況,交叉驗證,綜合評估其違約風險。

2、虛假按揭

由於住房按揭業務客戶的準入門檻較低,壹般銀行的基本準入要求為65周歲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承擔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即可。因此部分開發商為應對資金鏈危機,通過給予壹定報酬的招集內部職工或者社會人員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不僅可以獲得較低的貸款利率還可以快速回籠資金。同時,部分性質較為惡劣的房產商,以利益誘惑房管部門人員和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虛構的房號進行信貸,涉案人員廣、金額大,需要重點防範。

另壹方面,部分購房者因為限購政策或者違法犯罪逃廢債等無法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選擇通過第三人的方式辦理。這種情況特別是後者,需要嚴格審查申請人的代辦動機和資信條件,如果有充分理由證明為違法犯罪逃廢債的實際購房人借名辦理購房及按揭申請的行為,及時杜絕此類行為。

實踐操作中,遇到各式各樣的虛假按揭,根據按揭房屋的真實性及申請人的購房及簽字是否真實意思表示,主要有四類典型代表:提供虛假資料的真人真房類、虛構房號的假人假房類、簽字不真實或非真實購房的假人真房類和利用某些制度漏洞壹房多賣欺騙購房者的真人假房類,需要調查審批人員的“火眼金睛”及時甄別。

四、銀行內部操作風險

銀行內部引發的房屋按揭風險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考核激勵設計缺陷

隨著住房按揭業務競爭的加劇,部分銀行分支機構考核壓力大、急於求成,在未做好業務規劃的同時,以人海戰術介入樓盤按揭業務搶單,散單化明顯。由於開發不集中,深度介入的樓盤少,不利於整體風險管控。

激勵措施未充分體現風險遞延,部分基層網點的獎勵以完成筆數來給予壹次性發放,導致部分客戶經理短期內沖量效應顯著,業務發展和風險控制失衡。

此類情況需要銀行管理機構統籌規劃,充分發揮公私聯動的優勢,結合房地產開發貸業務等做好樓盤深度開發。對於新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的費用配置,綜合考慮當期專項激勵與基礎營銷和客戶後期維護獎勵的平衡,完善考核激勵制度。

2、貸前調查不盡職

調查不盡職主要表現在缺少對自雇人士家庭資產負債情況及償債能力的持續性評估,主觀上認為房屋按揭風險低,審核收入證明、銀行對賬單名下和自雇人士的當前經營收入即可,基本不會收集申請人的固定資產等證明其歷史收入積累的佐證資料,企業名下負債、具體經營情況和申請人家庭社會負債調查更是甚少提及。對受薪人士的工作單位、銀行對賬流水和收入準確性及真實性核查走過場,特別是普通企業的收入證明,因為其可獲得性強,常有房產銷售人員為購房人代辦收入證明甚至虛假銀行流水,這些方面往往未引起銀行客戶經理足夠的重視。

3、貸款操作不合規

貸款過程中操作常見風險有:壹線業務人員幫助申請人包裝申請資料,貸款審查人員未發現明顯偽造資料,信貸要素錄入錯誤,簽訂的合同存在瑕疵,未嚴格落實核保面簽手續,發生簽字人冒名頂替等。這需要銀行嚴格執行內部操作規定,風險審查從嚴把關實質性風險,各個崗位人員謹慎細心,經辦不馬虎,復核不形式,對審批意見落實、信貸合同不符合放款條件的嚴格控制,不先放後補。

4、貸後檢查不到位(抵押物和數據清洗模型)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期限長,經辦人員基本是壹錘子買賣的思維,且貸款存續期間,銀行人員流動大,更會忽視按揭貸款的貸後回訪工作。目前銀行對於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管理常體現為監測按揭貸款抵押物的二抵及凍結等限制信息、按揭貸款人每月還款情況等,而對於按揭貸款人的家庭變化及自雇人士的經營企業變化掌控明顯不足。

按揭樓盤項目和按揭貸款資金流向缺乏監控。壹手房按揭過程中,作為非主辦行的經辦機構很難監控售房款的資金使用情況,且部分銀行的分支行未有效開展壹手房按揭的項目貸後維護,缺乏專人監測樓盤的銷售進展、交房及入住情況、周邊配套設施、房價變化情況等等,甚至對出現較多業主、的樓盤也未能及時預警、排查。這種只要不出現按揭還款逾期,基本就是事不關己的態度不可取。

做好貸後風險管理對於長期性的貸款是十分重要的,無論是壹手房按揭還是二手房按揭,銀行均應該有效地建立抵押品是否發生二抵及被限制的動態跟蹤機制,同時構建有效的風險數據清洗模型,定期做好存量按揭客戶的預警分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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