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下基本的稅種: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6%(分別適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根據“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壹,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種中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新設立的企業)到國稅局申報繳納之外,其他都到地稅局申報繳納。
納稅申報期限:
1、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於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後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
4、限期繳納最後壹日,遇到休息日,則會順延壹日;遇到長假(春節、五壹、十壹節),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通過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後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於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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