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司壹般分為聯邦公司和省公司。
加拿大公司分類有:
1、加拿大獨資公司
獨資公司就是由個人註冊的公司,比如餐館之類,是加拿大公司中最簡單的壹種存在形式。壹個人可以完全操控公司,但承擔的風險也最大,如果生意失敗需要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個人名下資產都可以被用來清還債務。如果以個人名義在加拿大經營業務則不必註冊公司,到政府申請登記可以得到營業許可證。
2、加拿大合資公司
加拿大(Partnership) 公司可以是由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公司,公司與公司***同出資組成壹個公司,風險就是如果其中壹人離開或宣布破產,則夥伴關系自然解體。合資公司容易申請,合夥人之間口頭協議,註冊局出具壹個商業登記。建議每個合夥人之間簽署壹個書面的協議為好,公司利潤的分配和損失的分擔辦法應在合資協議中加以說明。壹些特殊經營可以不需要註冊公司,只要得到政府的商業許可就行,比如從事貿易、采礦或制造業以外業務。 還有壹種特殊形式的合夥公司叫有限合資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它可以由壹個或多個有限合夥人組成,和有限公司不同,公司的壹部分股東不參加公司的運作,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3、加拿大有限公司
加拿大(Corporation) 有限公司就像國內的因為股份公司,是壹個獨立的法定實體,所以即使股東成員有所變更,公司仍舊繼續存在。公司失敗不會牽連個人名下資產用來償還公司債務。此外,公司的所有權可以改變,股份的轉移不會影響公司的存在或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