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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私人賬戶收款算偷稅嗎

正常的情況下是不屬於偷稅的。

偷稅漏稅指的是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公司的錢進了法人私人銀行賬戶不是偷稅漏稅。直接進到法人的私人賬戶屬於侵占公司財產。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

漏稅是由於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於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

偷稅與漏稅的區別具體如下:概念不同。偷稅是納稅單位和個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用欺騙、隱瞞等手法逃避納稅的行為;漏稅是納稅人因無意而發生的漏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性質不同。偷稅是故意違反稅收法規的行為;漏稅則是無意發生的漏繳行為。判定漏稅的關鍵是並非故意,因而在處理上也與偷稅不同;處罰不同。對於漏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需限期追補漏繳稅款,並加收壹定的滯納金;而對偷稅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處以罰款外,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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